忻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电动车主和养犬家庭注意啦!
3、每户只能办理一只。
4、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5、所养犬只符合规定标准,不在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公布的《忻州市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符合规定标准,不在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公布的《忻州市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内;
5、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6、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九、养犬注册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1、到动物医院对犬只进行体检、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犬只免疫证明。
2、持犬只免疫证明,携带犬只和有关材料,到犬只注册登记点填写《忻州市养犬注册登记申请表》。
3、审核材料。
4、发放《忻州市养犬登记证》、犬牌。
5、建立犬只档案(电子档、纸质档)。
符合注册登记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并发放《忻州市养犬登记证》和犬牌;资料不全的,补齐资料后发放《忻州市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书面说明情况。
养犬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养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2、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3、养犬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4寸侧面全身照片两张。
6、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物业管理机构与养犬人签订的养犬责任书,明确有关文明养犬的责任事项。
温馨提示:犬只免疫证明可在动物疫病预防疾控中心指定的狂犬病免疫点进行免疫后开具。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含平面图、示意图);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7、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的养犬责任书;
8、公安机关需要审核的其他材料。
王雷副局长对《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采取的建设专门平台备案登记电动车、设立电动车重点管控时段、对电动车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强对辖区路面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的排查、设置电动车过渡期等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通报。王副局长介绍,12月4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批准忻州城区四家经销商带牌销售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车,公安交警部门今后将继续依法整治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车,确保忻州城市文明有序,给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随意转弯变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不仅造成交通混乱,影响正常通行秩序,而且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极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以2019年忻州城区为例,与电动车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数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0%。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草拟了《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经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市人大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公告予以批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为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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