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5起,县长被免职!生态环境部通报近期环境违法案件

2018-04-28 来源:企事业环保

  继挂牌督办央视曝光的山西三维集团违规排污后,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了江苏、安徽、湖南、河北等地共5起存在的多起污染问题。2018年4月17日,央视二套财经频道以《污染大户身边的“黑保护”》为题,报道山西省洪洞县三维集团违法倾倒工业废渣污染农田,生产废水直排汾河,央视记者暗访遭扣押事件。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要求临汾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等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4月20日,临汾市作出了首批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免职、停职检查处理决定,包括按程序免去解高民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等。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4月20日-21日,生态环境部又接连通报5起各地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湖南省严肃查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鸿升纸业中央环保督察污染反弹问题 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转办后,近日湖南省严肃查处湘西自治州鸿升纸业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督察结束后污染反弹问题,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鸿升纸业位于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泽家镇,占地4000平方米,2004年建成投产,年生产再生瓦楞纸3000吨。2007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目前企业有3条生产线,年产能均低于1万吨,属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
  2017年4~5月,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先后两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鸿升纸业长期违法排污问题,督察组按规定转湖南省办理。永顺县委、县政府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对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并断电,对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永顺县纪委对县环保局局长等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但是,督察进驻结束后,鸿升纸业在未实施具体整改措施的情况下,擅自通电恢复生产,违法排污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永顺县政府及经信、环保等有关部门,以及泽家镇党委、政府对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反弹行为视而不见,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当地经信部门及泽家镇政府甚至暗中默许企业恢复生产。
  为严格环保法纪,压实环保责任,强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严肃性,湖南省依法依规关闭了鸿升纸业,并全面拆除企业主要设施设备。根据有关规定和查明事实,于2018年3月责成永顺县政府向湘西州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1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一)对永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宋维荣诫勉谈话。
  (二)给予永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清海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委员、副局长谢长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节能与科技股负责人董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给予永顺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波党内警告处分,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肖家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彭云斌记过处分。
  (四)给予泽家镇政府副镇长向生行政记过处分,对泽家镇党委书记彭忠华、镇长邓发明进行约谈。生态环境部派员现场督导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发现固体废物违法堆放问题。生态环境部迅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督促指导开展污染防控和案件查处工作。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已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据悉,现场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选铁尾矿、污泥及除尘灰拌合物、平整土地产生的渣土,约6万吨。固体废物由本地企业产生和外地转入。其中池州市本地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约4万吨,由外地转入的固体废物约2万吨。据了解,相关部门和地方已采取了一系列处理措施,包括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池州市委对贵池区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对前江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贵池区环境保护局前江分局局长予以免职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正在调查追责过程中。安徽省委、省政府于4月4日召开皖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池州市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情况,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沿江5市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省级主要媒体公开案件查处工作进展情况。 生态环境部通报盐城市辉丰公司严重环境污染及当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专项督察情况 根据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于2018年3月中下旬对江苏省盐城市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严重环境污染及当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辉丰公司是全国农药行业的大型企业,也是一家上市公司,年产原料药、制剂20余万吨,附产蒸(精)馏残渣残液、蒸发析盐等危险废物约1万吨,主厂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

  督察发现,该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严重。主要有:
  一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根据有关证据指向,督察组在厂区两处区域现场组织挖掘,一处掘深仅1.5米即发现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污泥,经取样鉴定属危险废物;掘深3米后渗出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黄色污水,废水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浓度严重超标。另一处掘深2米发现大量黑色油污,掘深3米发现油泥,经取样鉴定均属危险废物。两处填埋区域均未采取防渗措施,且填埋危险废物上面嵌有混凝土层,其上再覆清土和建筑垃圾,部分填埋区域上方甚至建有生产车间或其他建筑物,以逃避监管。经对周边地下水取样监测,地下水已明显受到污染。督察组还对辉丰公司下属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内两处区域组织挖掘,掘深约2米后发现近百吨袋装或桶装农药蒸(精)馏残渣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刺激性气味浓烈。
  二是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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