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网红村摘牌”:集体审丑与监管责任
近日,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宁潭镇一个村庄竖起一块“网红村”的牌子,大量人员在村庄进行低俗、恶搞直播,被当地政府摘牌,相关人员被约谈,引发舆论关注。但媒体调查发现,被约谈后部分村民仍在直播,着装、造型和举止并无改变。对此,该怎么看?
集体审丑的狂欢
■徐 刚
“网红村”的牌子摘掉了,那些群魔乱舞般的网红依然存在,闹剧还在继续,这无疑是一种怪现象。但这也恰恰说明了“网红村”并不是简单的一个牌子,而是存在于多数人脑中的幻象。
短视频时代,给了很多草根依靠直播发财致富的梦想。现实中确实有不少人通过那种土得掉渣、带有乡村搞怪风格的直播,吸引了不少粉丝,通过粉丝打赏实现了变现。但少数人的成功并不等于多数人的成功,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当网红实现人生的逆袭。
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客观而言,博白“网红村”现象是集体无意识的怪胎,是集体审丑的狂欢。一夜暴富毕竟是极少数人,事实证明更多人还是需要本本分分地依靠奋斗来实现人生的梦想。
不能止于摘牌和约谈
■汪昌莲
“网红村”成低俗直播大本营,挑战了法律底线,监管不能止于摘牌和约谈。
对于网络直播中存在的低俗乱象,亟须精准治理。直播是新鲜事物,其行为规范难以为过去的法律所涵盖。而且,违法侵权行为的种类,难以穷尽式列举。因此,需要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的效果加以总结,将法律禁止直播的内容具体化,以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作为兜底法律条款,从而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
同时,这一现象也警示网络直播平台,在发展技术的同时,要做好内控,不能放任主播传播非法视频,侵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要建立网络主播实名制及信息共享“黑名单”体系,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管部门之间也应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协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
倒逼平台加强管理
■左崇年
“网红村”直播低俗之风何以成“打不死的小强”?
监管缺失,打击不力,地方保护主义睁只眼闭只眼,让“网红村”直播低俗之风泛滥。《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对网络播放的短视频节目、直播,在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包等,其语言、表演、字幕、背景中,不得出现展示淫秽色情、渲染庸俗低级趣味、宣扬不健康和非主流婚恋观的内容。
有关部门必须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对网络直播的低俗现象,或者利用网络直播实施色情诱惑诈骗的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对网络直播平台应该加强监管,不打色情擦边球,厘清网络主播和网络直播平台的法律责任,守住红线和底线。
责任编辑: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