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个大V账号涉敲诈勒索,全部关闭!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将针对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不法活动开展集中整治。记者关注到,近年来,自媒体以负面炒作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频发,受害者中也不乏知名企业。
有专家对此建议,打击自媒体敲诈可从打击刷量做起。同时,平台也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追责体系。
多家知名企业遭遇自媒体敲诈
全国“扫黄打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将针对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不法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相关线索。“扫黄打非”部门查证属实和处理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依据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记者关注到,近年来,自媒体以负面炒作相威胁,假有偿删帖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案件频发。
据《燕赵晚报》报道,2019年至今年1月,邯郸市公安局共破获“自媒体”敲诈勒索系列案件97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孙某、刘某二人依托“自媒体”等媒介报道单位、企业、个人的负面消息,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
其中一起案件中,孙某等人到邯郸各地学校、幼儿园、超市、企业进行拍摄,以报道“校车不正规,超市虚开、乱开发票,药厂生产不规范、垃圾处理不当”为名,假冒记者身份以在《祖国民声》、《人世间网》等自媒体账号曝光为要挟,敲诈钱财。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批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仅如此,被自媒体敲诈勒索的受害者中也不乏知名企业。
“青岛首起自媒体敲诈勒索案”中,曹某铭曾伙同何某静、付某钊在楼市time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多篇地产公司的不实负面信息,并以删帖为名向地产公司索要上万元删帖费。仅2018年6月份,三人就敲诈勒索四家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商,三人归案后,分别被法院判处四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知名乳制品企业“君乐宝公司”也曾遭遇自媒体敲诈。2018年4月至7月,张某某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多次发表关于君乐宝的负面文章,并前后三次索要获取14万元删帖费。起初,君乐宝出于“宁愿花钱消灾息事宁人,也不愿自己苦心经营的品牌受到损伤”的心理,对敲诈行为忍气吞声,向张某某支付了相关“费用”。但张某某的敲诈并未随之终止,君乐宝便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孙某某后以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
多部门曾部署专项行动
自媒体敲诈勒索乱象也引起官方层面关注。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作出部署开展的“秋风2019”专项行动中,特别提出要重点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及新闻敲诈行为,集中整治自媒体违法违规采编、传播有害信息、炒作敏感问题、敲诈勒索等活动。
不仅如此,国家网信办还依据《网络安全法》相继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性文件,对具有媒体属性和可对公众发布信息的账号及平台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自媒体“网络水军”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问题,公安部也曾于2018年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调查。共侦破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涉及江苏、广西、河北、北京、安徽、陕西、福建、江西、山东、云南等十余省份。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以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日趋活跃,他们往往以“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等旗号,与不法网站和少数媒体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建网站和通讯群组,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有偿发帖、有偿删帖、有偿公关等网络行为,涉嫌从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建议:成立专门核查机构、建黑名单制度
针对自媒体敲诈勒索乱象,有关部门应如何加强监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对此表示,一些不良自媒体刊发道听途说的消息,威胁企业签订所谓的“宣传推广协议”,敲诈勒索大量钱财,部分不愿低头的企业,就可能因不良自媒体的“虚假曝光”导致经营危机。
为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钟茂初建议应成立专门核查机构,在严格保密的条件下向企业征集线索,线索一经查实,即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打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曾在接受南都采访时建议,针对自媒体敲诈勒索乱象,执法过程中应明确区分表达自由、舆论监督和敲诈勒索的区别,单纯基于事实的揭黑、批评,哪怕言语再尖锐,也应避免刑事手段;而对以捏造事实为手段,敲诈勒索获利为目的,干扰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打击自媒体敲诈,可从打击自媒体刷量做起。”朱巍称,粉丝、阅读量与影响力挂钩,是自媒体敲诈的“本钱”,须铲除土壤,平台也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追责体系。
责任编辑:魏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