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推进国有广播电视企业公司制改革

2019-08-19 来源:广电总局网站

  (十二)培育壮大骨干企业

  加大指导、扶持和培育力度,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大型专业化主体,打造规模化的旗舰企业,形成龙头效应和集聚效应。加快推进融合新媒体资源整合,打造拥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媒体融合集团。推进国有广播电视企业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在允许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支持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资源整合和交叉持股,探索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已上市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上市企业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稳妥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着力打造综合性产业集团。加快组建全国性有线电视网络股份公司,完善业务运营体系和产品体系,改善用户服务和体验。引导支持基础较好的网络视听企业在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加强资源整合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壮大主导产业,发展关联产业。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按程序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建立产业与金融市场对接机制

  探索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联盟,搭建体现广电特色的投融资平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企业主体和金融机构的供需对接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组建广电专业团队,搭建广电专业孵化平台,创新广电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广电企业、广电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广电企业主动对接金融市场,有针对性地在各类资本市场融资,加强与银行、基金、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合作,解决资金需求。鼓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旗舰企业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市场并购重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整合优质经营资源上市融资,尽快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积极指导广电小微企业利用“双创”平台完善发展条件,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鼓励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加大对小微企业高成长性初创项目的融资支持。

  五、加强政策支撑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广电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网络信息技术革命对广电产业结构升级和融合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增强做好产业促进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产业发展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加强同宣传、发改、财政、金融、文旅、网信、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合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十五)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

  落实国家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品出口、民营企业发展、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财税优惠政策,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让广电企业轻装上阵。

  (十六)争取政府购买服务支持

  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与培育广电产业市场主体相结合。总局积极指导各地广电部门落实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政策,对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承接主体明确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积极调整纳入本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规范引导企业立足群众需求、结合广播电视实际,按照市场机制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

  (十七)建立完善产业项目库

  总局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聚焦精品制作生产、产品业态创新、网络升级和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培育储备一批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积极与各类扶持资金、产业投资基金对接,争取多方支持与合作,在政策扶持、宣传推介、技术引导、成果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各类要素向产业链附加价值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集中,带动产业升级。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入库项目推荐参评“中国版权金奖”“中国专利奖”,推荐涉及国家重大利益或公共利益的专利项目优先审查。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建立产业项目库,加大本地政策资金支持。

  (十八)强化人才保障

  以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为重点,加强对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通过深入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年创新人才工程”,为高素质广电人才特别是产业管理和经营、国际交流合作人才培养创造条件,打牢人才基础。建好用好总局媒体融合发展专家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前沿研究,承担总局重点社科课题和发展规划课题。强化人才激励,鼓励业内名家、学者、技术能人以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入股,参与企业经营或项目开发。

  (十九)完善统计支撑

  加强产业统计体系建设,建立产业数据发布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指导性。紧密结合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的统计范围和统计方法,科学设计统计指标,完善统计标准,全面反映产业发展情况,重点推进广播电视供给消费、乡村广播电视、智慧广电等专项统计工作,建立反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大统计”体系。进一步强化统计信息系统建设,拓展统计数据采集和服务渠道,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利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分析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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