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04-16 来源:科技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区〔2019〕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部 教育部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国大学科技园从1991年起步探索,经过20多年建设发展,规模日渐扩大、模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的试验基地、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校企资源融合共享的枢纽平台,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高校源头创新作用,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轮有序发展,对于促进高校资源集成与开放、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对于提升创业科技内涵,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意义;对于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科研育人功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进教育和科技深度融通,具有示范意义;对于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整合技术、人才、资本和信息等创新要素,集成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发展,营造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具有标杆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目标,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主线,以功能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为着力点,强化“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五大功能,通过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为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作出新贡献,有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集成。促进高校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高校、企业和创客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发展,集聚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推动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创新和军民融合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国际、国内两个协同,扩大与国际科技园区的合作交流,探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激发新时代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活力。

  坚持开放协同。综合运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手段,强化创新平台、创业空间、创业和天使投资、科技服务等集成供给,提升管理运营能力,构建多层次、专业化、高质量服务体系。

  坚持分类指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主体实际,探索多元运营管理模式,实现多方共赢的可持续发展。

  三、集成高端科技创新资源

  (三)整合高水平创新网络与平台。增强创新源头成果供给,集成高校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研发设施,搭建校企联合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有机衔接,推动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创新。

  (四)促进高校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建立高校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动高校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和图书文献等面向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开放服务。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建立服务绩效评价与补助机制。

  (五)构建线上资源整合平台。推动“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汇聚各类市场化创新创业资源,加强与第三方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展研发众包、众筹等新型服务,搭建集科研资源共享、服务需求撮合、创新政策发布、服务流程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科技服务平台。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六)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市场化机制。依托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强科技成果的统计与评估、专利运营、营销推广等,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与管理制度。创新技术转移机构管理运营模式,建立专业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的市场化聘用机制和利益分配激励机制。构建和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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