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项目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6)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标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7)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8)生产区内,未经批准不准带进无关人员。
(9)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10)上班前、上班时严禁喝酒。
(11)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12)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13)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4)不戴安全带,或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八、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2)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4)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5)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6)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7)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九、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落实责任,分解到人,保证其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进出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规格统一、内容齐全的施工标志标牌:
①施工单位简介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
②工程概况;
③施工现场平面图;
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名称;
⑤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3)各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合理,施工区与办公区和生活区要严格分隔,各区域间应满足防火间距。现场灭火器材配置要合理,卫生责任区要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4)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齐全、标准、有效。
(5)各施工现场做到平整、畅通,道路入口处、交叉处应设指示(导向)牌,危险地段应设警戒标识。
(6)各施工现场应设置供、排水设施,施工场地不得积水。
(7)材料、机具等应严格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布置,各种料具要严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识。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存放,并加强管理。
(8)各施工现场应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
(9)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其噪声和振动应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做到施工不惊民、不扰民。
(10)应经常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11)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熔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12)施工现场堆放、使用散装建筑材料,应遮盖或洒水压尘。装卸散装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抛扬。
(13)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或场所不得与职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同职工宿舍保持200m安全距离。
责任编辑:xin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