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看上去很美,但需谨慎前路乌云

2018-07-07 来源:新华网

  “共享”、“共同消费”,这种不需要所有权就能享受使用权的理念,似乎为我们创造了美好的共产童话——你不需要拥有、不需要昂贵的付出,便能享受别人所拥有的一切。然而事实上,你所能够共享到的不过只是偶尔的旅行住处以及交通工具罢了。共享经济给我们画了个大饼,出炉的,却只是个迷你小笼包。

  具体来说,一个完整的共享行为主要包含三方面的过程:提供共享、接受共享与匹配。提供共享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所有者向他人出租使用权,从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接受共享是指租用使用权,并享受商品或服务的过程。匹配是指出租使用权与租用使用权的双方达成交易、实现供需匹配的过程。

  三者既可以是序贯进行的,也可以是同步实现的。然而,成功的共享经济必依赖于三者的共同实现,缺一不可。下文将从这三个过程出发,讨论共享经济所面临的困难。

  提供的不可共享性

  物质的不可提供共享性。如若商品易损耗易折旧,不可复用,那么共享行为将影响自身的使用体验,于是,共享的积极性便会降低。对物品拥有者而言,这种易损耗性所造成的不可复用性必然限制共享的积极性。此外,使用权与所有权的不一致会导致道德风险问题。当缺乏控制与保证时,对共享物品的所有者而言,共享意味着冒险。

  情感的不可提供共享性。所有权不只是所有权,所有权更是情感意义的来源。所以,尽管结婚之后你就再也没戴过钻戒,但你却永远不会将爱人这颗“永恒的心”共享给其他求婚的男子。

  社会价值的不可提供共享性。人是社会动物,因此无不受到社会价值的影响。物品所具有的社会价值,是不可提供共享的另一原因。从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无论是跨阶层或是同阶层共享,提供共享均不容易。

  接受的不可共享性

  物质的不可接受共享性。受所有权限制的使用权,也影响了共享接受者的积极性。尽管共享使得自己有机会低成本使用物品或服务,然而,“别人家的”这种属性限制了使用权的自由度。

  情感的不可接受共享性。共享经济的扩张大都是建立在陌生人基础之上。共享既然是享用别人暂且不用的闲置资源,许多商品便不可避免地带有情感上的“剩菜”之感。除非价格诱人,产品完好,否则这样的接受共享就有可能变得“不可接受”。

  社会价值的不可接受共享性。同样,接受共享者也是群居动物中的一环,接受共享的行为也受社会价值的约束。“共享”不能替代“拥有”的所有价值,“拥有”才是硬道理。

  不可匹配性

  供需的不可匹配性。当共享者与使用者均具备时,还需一个重要环节:匹配。别人共享的不是我所需,我所需的别人不愿共享,供需的匹配更多时候只能是巧合。

  要增大匹配的可能性,就要求市场足够广阔,这就意味着共享经济将取决于参与者的规模。另一方面,一旦市场有了萎缩的迹象,那么市场空间的衰败更将是短暂而急剧的。当人们在共享经济平台上无法找到自己需要的商品时,人们便会逐渐减少寻找共享的次数,从而带来消费人群的减少。消费人群的减少又会使得共享提供者减少,进一步增加了匹配需求的难度。如此恶性循环,产生雪崩式溃败。因此,除非市场能够长期维持足够大而全的品量,交易成本足够低而廉,否则,这样的直接供需匹配交易,很难走得长远。

  时空的不可匹配性。尽管今天提供匹配信息的方式改变了,搜寻成本降低了,参与者匹配的时空困境却并未消除。周末需要梯子打扫天花板吊灯时,住在北五环的你却发现提供梯子的另一方在一个半小时地铁外的南五环。车程遥远,归还不便——还不如自己买呢。所以最后,你还是选择了去楼下超市,送货上门,只用了半小时。

  共享者与接受共享者的匹配要求时空一致时,当时、当地的匹配才能使得交易成功。

  信任的不可匹配性。共享经济一般指闲置使用权与陌生人之间的共享,而这种陌生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必将强烈依赖于“信任”的建立。目前,这样的“信任”机制大都由网络平台提供,参与者基于对平台的信任提供或者接收共享。

  然而,不同于传统行业有明确的规范条例,平台只是为使用者与共享者提供参与的机会,却无法控制和筛选使用者与共享者的行为,无法进行标准化操作。这样一来,服务的标准不一以及风险的不可监控便容易摧毁参与者的信任。信任的建立往往是长期的,但是毁灭却是迅速的。

  共享经济路在何方

责任编辑:wu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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