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高航企标准不同 机票退改签乱象怎么破?
建议执行定价听证
判决有分歧,说明审判机关对退票权利有不同认识。专家建议出台司法解释,提供一个明确指向的规则,防止还出现同一问题不同判决。
江苏消保委发布的约谈结果中,旅客退票权的确成为航空公司和江苏省消保委之间最大的分歧——航空公司认为消费者享受了特别优惠的购票价格,就必须让渡出机票退改签的权利作为对价;而后者认为,无论是全价票还是折扣票,都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认为,打折是航空公司吸引旅客的经营策略,不能成为剥夺消费者退票权的理由。如果旅客退折扣票要被收取高额费用的话,意味着由旅客来负担航空公司经营策略引发的费用,这不妥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得很明确,不得通过技术手段实施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不得通过各种条款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减轻或者免除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航空公司有权收取退票费,但应该是合理数值。”
受访专家认为,治理退改签收费乱象,应该站在一个客观中立的角度。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旅客的利益要保障,航企的利益也要保障。
那么,如何把保障航企自主经营权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两者平衡在一个合理的空间?专家们认为,应制定有明确指向的规则,发挥规则指引性、可预测性等功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可以先确定一些基本原则。十几年的实践表明,退改签实行完全市场化定价,还很不成熟,主管部门可以发布一个指导标准。“这个指导标准应该怎么定?我认为应由消费者、航企和独立专家三方代表一起参与制定。不仅要听航企的意见,也要听听消费者和专家的意见,向消费者解释清楚,退改签损失都有哪几项。要看到,大多消费者退改签没有恶意,费用收取不应有惩罚性,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收钱,没损失,就不该收钱。”
张起淮认为,定价应当严格依照我国价格法规定履行听证程序。对此,苏号朋表示认同,他表示,执行价格听证程序,可以让各方了解到退改签费用标准是怎么核算出来的,这样一来让人信服,争议小,也能让退改签费用维持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
专家们也建议旅客在购票时务必仔细阅读退改签条款。“从知情权方面,航空公司和代理商标注很清楚。因此,包括行李收费,购票时都要了解和比较一下,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苏号朋说,理性消费,还要理性维权,要尊重事实,合理合法维权。
北京天舵律师事务所主任孔祥舵律师表示,发生争议,要和航空公司积极协商,必要时向消费者协会、民航主管部门等机构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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