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居高不下挑战传统审理模式

2018-05-07 来源:法制日报

  由于案件有调解余地,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分流由耿春玲诉前调解。“当时,女方回了娘家,我找了很多人去娘家劝和,最终女方回心转意。”说到这,耿春玲满是自豪,“通过调查,我了解到他们家庭条件差,就向法院反映,目前正协调民政部门救济,他们孩子上学问题也通过教育部门解决了。”

  “我们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业介入’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领导机制。”武城县委副书记、县家事审判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季之岭认为,这项改革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在党委领导下,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部门联动,抑或是人员聘用,都非常顺畅。

  在工作机制保障下,武城县法院在审判方式上大做文章。“家事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不能只注重财产分割,更重要的是如何挽救婚姻,即使非离不可,也要尽可能减少冲突,保护孩子的切身利益。”陈晓静说。

  为此,武城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事人亲自到庭、不公开审理四大原则,实行诉前调解、家事调查、离婚财产申报、心理疏导、冷静期修复计划书、家事回访、人身安全保护、离婚生效证明书8项制度。

  例如,对于双方同意离婚但都不抚养孩子的情况,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对于都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通过家庭调查制度,了解真实抚养情况,通过少年观护室,了解和父母的亲近程度,综合判断谁抚养孩子更有利。

  针对有专家质疑制度设计突破了民诉法规定,杨贵孚认为:“改革就意味着突破,而且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审理家事案件中,法院要强化职权探知,适当干预当事人的处分权,比如离婚双方的财产状况、是否有子女等。”

  “比如设立冷静期,法院并不是把案子放在一边不管了,法官要在这段时间指导家事调解员和家事回访员进行调解与回访。还会制作修复感情计划书,让不想离的一方在冷静期内好好表现,打动对方。”杨贵孚解释道。

  打造家庭化纠纷调处平台

  中间放着两张沙发,中间茶几上摆着男方、女方的红色席签,横向对面也是张沙发,茶几上摆着“家事法官”席签,庭审中法官与当事人完全平视,在法官对面的墙边,则放着台电视机。审判庭的角落,还摆着一圈藤椅和一张小圆桌,上面放着“情绪平复员”席签。环顾四周,家庭劝和歌以及家庭图片、家和字画非常温馨。

  在武城县法院老城法庭的家事审判庭,记者发现这里如同家一般。

  “庭审过程,就是修复感情的过程,要特别注重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恢复情感。”陈晓静说,既要对法庭进行家庭式的布置,还要注重离婚案件的审理与调解技巧,像播放婚姻录像、填写对方优点、被告书写挽救婚姻计划书、单面镜观察子女与双方的感情、未成年子女摆沙盘测试心理状况等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目前,武城县法院除了三个外派法庭从事家事审判外,还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法庭。并且,将解纷平台延伸至民政局和诉前调解,按照家庭环境布置设备设施。

  去年3月,武城县法院在县民政局设立家事指导中心,这在山东省属于首创。温馨舒适的室内环境、随处可见的家庭标语让人眼前一亮。

  如今,来登记结婚前,都要接受婚姻家庭咨询师赵爱荣的婚前授课。同样,每一对来离婚的夫妻,也要接受调解,遇到双方情绪很大时,调解员傅秀芬就背对背调解,让俩人分别来到“心灵港湾”“心灵驿站”。

  “聊着聊着,双方的矛盾有多深,症结在哪里,就一清二楚,随后我灵活多样地进行调解。”傅秀芬说。

  此外,武城县法院还在村、镇、县建立三级综合家事调解体系。在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建立特约调解委员会,由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社会知名人士、爱心联盟成员、“四德模范”等组成,专职从事诉前引导和调解工作。

  既要讲专长还要有爱心

  说着说着,张秀英哭了起来,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

  在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秀英大姐调解室”“康晶心理咨询室”“爱荣家事指导室”“少年观护室”等一一设立。由于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特意以张秀英名字命名了调解室。

  “时间长了,我身上满是负能量,很容易哭。”张秀英是名退休干部,慈眉善目,“就像妈妈和孩子谈心一样,慢慢地聊,才能劝和,遇到复杂的,还要和家庭调查员、心理疏导员一道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wu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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