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众筹丧葬费被叫停:网络慈善的伦理底线在哪儿?

2018-07-26 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舆情要点

  7月8日10时40分许,四川省道106线中江继光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杨龙驾驶的私家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三男一女共4名老年人当场身亡,杨龙与同伴受轻伤。

  7月10日,杨龙在“轻松筹”平台上,以“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为题发起众筹,目标筹金20万元。他在情况说明中表示,现交警大队正在处理案件,事故责任还没有最终认定,死者家属要求自己先垫付安葬费12万元。他表示,自己不会回避责任,等警方事故认定出来后,他会尽自己最大努力进行赔偿,发起众筹的目的,是希望社会爱心人士帮帮他,也帮死者家属渡过难关。

  为了证实此事,他还上传了身份证和撞车瞬间视频,也有不少朋友和同事为他证明。当日下午,该项目筹集到2.39万余元,有1215次帮助,81人为他证明。不过随后,“轻松筹”平台关闭了该项目。杨龙称,平台给他的答复是,项目不符合申请条件。

  7月17日,《成都商报》刊发《众筹丧葬费 当天被叫停》,对事件进行了报道,中华网、央广网、《中国日报》等纷纷转载,引发舆论关注和讨论。《法制日报》、光明网、中国青年网等发表评论文章,对其中问题展开探讨,进一步推高了舆情热度。

  当天,“轻松筹”发布《关于“网上众筹丧葬费”相关报道的情况说明》一文表明,7月11日上午,该项目筹集到的资金已全部原路退回,并责令相关审核团队进行整改,下一步会加强审核,提升项目审核的精准度和严谨性。此外,平台举一反三,对于一些恶意发起的项目,平台已将其关停、冻结资金,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恶意发起项目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媒体评论摘要

  微信公众号“新京报评论”:“众筹交通事故赔偿”,不符合慈善伦理

  助人之心可贵,但让助人之举行进在法律规范、慈善伦理之内,显然也同样可贵。一个不成熟救助项目的发起,其伤害往往不会局限于个案,而极其容易延溢至整个慈善、救助事业。这次“众筹交通事故赔款”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和此前许多类似争议一样,体现的是在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当下,一些捐助者、发起众筹的人,甚至包括一些长期从事相关事业的专业人士,对于慈善和公益的认知,仍然存在边界不清的问题。

  《燕赵晚报》:众筹“车祸丧葬费”的口子不能开

  以“不想坐牢”博取同情的众筹活动,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社会公德,必须坚决反对。撞人小伙“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的说辞也会误导捐款人,因为积极赔偿并不意味着能够绝对地免除刑罚,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不能相互抵消。由此可见,众筹丧葬费事件不仅违法背德,还严重误导捐赠者对法律问题的认识,误导性和迷惑性都不容小觑。

  这起众筹事件也反映出某些人对社会慈善的误读,鼓励慈善活动并不是放任爱心泛滥,让善良乱施于人,慈善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能游离于社会公德之外,严格限制慈善活动的范围,避免严肃的慈善活动娱乐化,更要正确引导群众热爱慈善的情怀,只有这样才能让慈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持续发展。虽然轻松筹平台已经关闭了筹款链接,可是亡羊补牢之后要及时吸取教训,平台对于众筹的申请信息应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坚决避免这些不符合慈善法规定的众筹申请上网。

  中国青年网:叫停“网络众筹丧葬费”更需多重反思

  此次“网络众筹丧葬费”之所以发生,原因固然很多,但不可忽视的一点,也与法治的不完善有关。翻看我国《慈善法》《公益事业捐助法》等规定,虽然都明确了慈善捐赠的目的、意义、可以捐赠的范围等,但对具体什么样的事情、进展到哪些地步可以进行公益募捐,却并没有给出相对明确的原则规定或配套解释等,这使得不管是具体的执行平台,还是有公益募捐需求的个人等,在实际操作上都会面临一些困难,出现一些误差。对法治、业务等主管部门而言,此次“网络众筹丧葬费”无疑就是一个反思法规配套不足、抓紧完善相关规定的契机和节点。

网民观点

  众筹平台存在审核缺陷

  @你告诉我一个好了:类似事情看到好几次了,平台不应该什么都可以审核过。

  @股海东方不败:“轻松筹”是个大爱平台,此次事件暴露出其审核缺陷,希望平台尽快整改走出舆论风波,依然为那些困难群体服务。

  公众不应该爱心泛滥

  @Estee Dai:这种项目也能筹到钱?大家应该看清楚再献爱心,不能爱心泛滥,助长投机之风。

  应该先看责任认定

  @西红柿鸡蛋面:还是应该先看责任划分,要是最后认定责任在于三轮车司机,那么众筹成功的话,这笔钱该怎么办呢?

舆情点评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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