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管抽打商贩 一鞭下去打疼了谁?

2018-06-29 来源:法制网舆情中心

  区政府作为统筹者,主要承担了督导处置、统一发布两项重要功能。督导处置方面,区政府不仅第一时间责成行政执法局调查此事,还协调公安、纪委两部门及时介入并发挥自身职能。统一发布方面,微信公号“万柏林宣传”是首要发声者,并持续发布动态。官方正式通报前面对“北京时间”的采访,也由宣传部门统一答复。两项功能结合,一则避免群龙无首的混乱,二则避免“各自为战”导致信息打架,促使处置行动整齐划一,信息发布有条不紊。

  2. 城管部门闭环处置彰显态度与技巧

  作为直接涉事单位,城管及其上位部门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在事发6小时左右对打人城管做出了停职检查的初步处置,时效性方面值得称道。在警方对涉事城管行政拘留并罚款后,又进行了“除名”处罚,舆情处置的连续性也可圈可点。此外,城管部门还充分认识到此次舆情的警示性,在事发后组织全局形成整改风潮,强调执法规范性,要求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时效性、连续性、警示性三效合一,既形成舆情处置闭环,也让公众看到了城管部门积极纠错的态度。

  3. 警方密切配合但未能平息争议

  警方作为被动卷入的处置方,主要承担实践定性、处罚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工作。事发后24小时内,万柏林分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处置结果,将事件定性为言语冲突后的殴打行为,予以打人者行拘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从警方的角度来看,已根据事件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依法处理,但舆论对城管群体的不满情绪没有得到有效纾解,处理结果反而让警方“惹祸上身”,成为网民发泄对象。

舆情建议

  从处置效果来看,官方积极主动的处置并未收获舆论最终认可,两者之间的“剪刀差”看似反常,但却蕴含深层原因。要想破解这种“吃力不讨好”的魔咒,涉事部门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城管部门:打破陋习,再造形象

  舆论对此次处置结果的不满,更多的原因来自于公众对城管群体的负面认知。不论是五年前湖南临武瓜农与城管发生冲突后死亡,还是近来屡次曝光的城管打人、辱骂、欺凌等行为,都导致了城管群体的负面形象积重难返。此次曝光的视频中,城管手持鞭状物,举止极为强横,欺行霸市、凶神恶煞的形象击中公众敏感神经,挑起愤怒之情。即使涉事城管被停职乃至除名,均无法消解舆论不良情绪。所以,想要彻底扭转局势,城管队伍的形象建设还需继续努力。

  ■ 摒弃官气、匪气 堵牢舆情源头

  城管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虽然行政执法普遍存在地方差异、尺度不一等不可控因素,但依法执法仍是最高准则。依法执法不仅需要完善的执法依据,更需要恪守法规的职业素养。如果执法过程不能摒弃高高在上的官气以及凶神恶煞的匪气,那类似殴打、抢砸等行为还会不断被曝光,城管的形象建设也难以改善。

  ■ 创新执法形式 塑造亲和面孔

  依法执法之余,创新执法形式也是摆脱旧形象、开创新局面的可用方法。类似微笑执法、眼神执法等柔化执法形式,都在一定范围获得好评。柔性执法形式的发掘与传播,一方面可以对冲暴力执法等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还能让城管群体的形象融入开拓创新的元素,塑造亲和力。

  ■ 强化互动宣传 打破对立态势

  负面信息源源不断的曝光,无形中在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中间树起一堵墙。尤其是对被执法者以及普通公众来讲,他们遇事可能会自然而然地将城管摆在对立面,惯性地作出质疑与反对。为打破这种隔阂,城管部门在信息传播时,可突出城管与被执法者的和谐交流与良性互动,以缓解僵局。

  2. 政法机关:态度持正、通报详尽

  此次事件中,公众对警方的不满主要源于城管与群众违法成本是否相同的讨论,多数网民认为关联公职人员被袭类案件的处理,认为警方对涉事城管处罚较轻,如若换作商贩殴打城管,可能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从官方通报中看,商贩虽然被打但伤情较轻,警方的执法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公众将对城管群体的不满情绪转嫁到警方身上,让公安机关大有“哑巴吃黄连”的无奈。那作为间接涉事方,警方等政法部门如何避免“背锅”的尴尬?法制网舆情中心(ID:fzwyqzx)认为,可具体参考以下两种做法。

  ■ 不退缩、不包庇、不走偏

  在舆情事件中,警方等政法部门作为被动处置方,最重要的是做到“持正”。具体来讲,首先遇事不退缩,事关自身职责一定积极顶上,不因“山芋烫手”而畏缩不前。第二要做到不包庇,尤其事关政府公职人员,不能出现从轻处理、大事化小等包庇性行为。此外,还需警惕被舆论绑架,迎合公众“重罚”“加罪”等呼声,最终导致判罚不公。做到以上三步,在实体处置中坚守公平正义,才能为后续舆论引导打下良好基础。

  ■ 详尽通报冲散“阴谋论”

  因为政法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同属“官方”,其处置结果常受到公众的惯性追问以及包庇、袒护的猜测。为摆脱类似舆情泥淖,全面详尽且证据确凿的通报会大有助益。试想,在太原这起事件中,警方通报时如果能对受伤“软组织伤”的认定公布鉴定结果等佐证,并对打人者违法情节的判定过程作出详细说明,而非仅仅一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最终的引导效果或将大有改观。这提示舆情事件中被动涉事的政法机关,有了详尽的说明及确凿的证据,舆论场惯有的“阴谋论”腔调自然不攻自破,最终结果必然也能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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