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8起典型案例
舆情忻州8月17日消息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公民个人信息为目标的案件高发并呈现迅速增长态势。此类案件以公民个人信息为核心,覆盖医疗、教育、电商等多个行业,滋生出电信诈骗、骚扰电话、抢号抢票、网络水军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灰产业,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安全,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2020年以来,公安部每年组织“净网”专项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8月16日,新疆公安厅通报了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下一步,新疆公安机关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巴州杜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2年10月,库尔勒市杜某在互联网上看到高价收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广告,为赚取高额报酬,杜某通过“换群”的方式不停加入各类微信和QQ群,大量交换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23年5月,巴州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抓获,查获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1.2万余条。
二、和田麦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2年4月,和田市麦某利用从事卫生院防疫工作职务便利,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再将上述信息出售给墨玉县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布某非法牟利,布某雇佣人员通过拨打骚扰电话进行精准营销。2023年5月,和田地区公安机关将麦某、布某抓获,查获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1.6万余条。
三、阿克苏玉某、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玉某、张某等人招聘工作人员在乌什县各乡镇以免费帮助村民激活电子医保卡为由骗取手机号、验证码和公民身份证信息,批量注册各平台账号,再贩卖给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犯罪团伙用于下游犯罪。目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5名,查获非法收集个人信息1.5万余条。
四、博州阿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2年6月,阿某为赚取高额报酬,在朋友圈发布收购微信、QQ账号等消息,并将收购的微信、QQ账号高价转卖给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等团伙用于下游犯罪而非法获利。2023年6月,博州公安机关将阿某抓获,查获非法收购他人微信、QQ账号90余个,涉案金额3.5万余元。
五、和田努某、栗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5月,洛浦县住房公积金办工作人员努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向和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栗某等人出售大量公民信息,栗某等人将上述信息分别转卖至建材家居、装修设计等公司,并雇佣人员向受害人进行精准营销。2023年6月,和田地区公安机关将努某和栗某抓获,查获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1万余条。
六、伊犁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4月,伊犁州某儿童学习机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吴某,在新疆某电器销售公司张某授意下,将内部客户信息拍照出售给其他电器销售公司并指示公司话务员拨打电话进行精准营销。2023年6月,伊犁州公安机关将张某、吴某2人抓获,查获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2000余条。
七、阿克苏阿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6月,阿克苏阿某与喀什、克州等地手机运营商营业厅和乡镇代办点工作人员勾连,非法获取大量手机号、验证码和公民身份证信息,批量注册各网络平台账号,再高价贩卖给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等团伙用于下游犯罪。2023年7月,喀什地区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其中运营商工作人员7人),查获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1300余条,涉案金额12万余元。
八、乌鲁木齐杨某、郝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6月,乌鲁木齐市杨某与手机运营商营业厅工作人员郝某勾连,利用郝某工作便利,通过新办、注销、挂失等方式,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400余张实名制的手机卡通过杨某流入“黑灰产”市场,用于上游“客户”注册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黑灰产”营销。2023年7月,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将杨某、郝某2人抓获。
责任编辑: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