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强奸?以法“护”罪,何以护人!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震惊全国舆论!
据警方通报消息,对于嫌疑人的犯罪用词为“猥亵”,而不是“强奸”。
在我国刑法中,猥亵和强奸在量刑上存在显著差异。强奸幼童最高可判死刑,而猥亵幼童没有特殊情节,一般也就被判5年左右。
而作为受害者来说,这两种行为造成的心理、身体损害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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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下午,据《新民晚报》报道,称据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于本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7月3日21时,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_普陀 发布警情通报。
7月3日晚,新城控股晚间公告,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拘,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变更,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期间,网络上出现涉及王晓松的传闻,称“儿子做局”、“这次的案发或许是父子相争”等。就此,新城控股集团品牌客服中心媒体公关负责人陈鹏庭表示,已注意到网上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系毫无根据的揣测谣传”。
知名妇女儿童性侵类案件代理律师 万淼焱:女童下阴有撕裂伤,应该是犯罪既遂而且情节恶劣。根据刑法可以从重处罚,刑期可以达到五年以上;猥亵和强奸都是严重的性侵,在判刑上面,猥亵罪要低于强奸罪;王振华作为江苏省人大代表,应当暂停其职务;新城控股今天就应当向证监会和交易所上交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女童方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被害人代理人,行使民事或刑事诉讼。
网民对此感到十分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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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央视新闻:猥亵女童伤天害理,必须依法严惩!
(2)人民微评: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
(3)新华网:伸向儿童的魔爪必须斩断
(4)新京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侵害女童,是第一次吗?
(5)法治长三角:新城控股57岁董事长涉嫌猥亵9岁女童,岂能删帖了事!
(6)中国日报:猥亵女童者的王某某和送女童入虎口的周某某,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wu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