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假药案的“真假现实”与新京报“慰安妇”报道的道德底线

2019-03-24 来源:中正舆情管家

专家观点

  陈宗祥医生最大的问题就是把建议写进了医嘱。而一旦写进医嘱,就构成了诊疗行为的一部分,这是不合适的,需要医务人员引以为戒。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的刘鑫教授

  医生推荐境外药品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只向患者或家属介绍药品的名称、适应症、禁忌症、疗效、副作用等药品信息内容,但不能向他们介绍销售渠道,更不能参与到销售渠道中去。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文生

  事件二新京报“慰安妇”报道

  3月13日,新京报App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刊发《岳阳新发现两名“慰安妇”幸存者:跑赢时间 留下历史》的报道。

  3月18日,新浪微博用户“@湖南-清泉”发布信息称,新京报于3月13日发布的报道未经新闻当事人允许,采用了实名,并存在多处事实偏差,“哗众取宠、博人眼球”。

  3月18日20时58分,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研究中心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湖南平江汨罗调研小组对陈栋梁先生抗议新京报李一凡记者恶劣行径的声援。

  3月19日,新京报发布声明,称对幸存者家属进行回访,对方均表示:报道中可使用幸存者真实姓名。

  3月19日21时46分,受害者凌x贞的孙子@贺公子05 发布消息,称“新京报说我同意奶奶把真实姓名公开,这是不符合我本人意愿,也不符合我奶奶以及我家所有长辈意愿的。我是受了新京报这位打电话人的误导,突然之间接到这个电话,根本就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网民评论摘录

  @黄章晋ster:与其说是传统媒体整体没落,不如说是社会进步太快。以今天标准审视,在传统媒体巅峰时代,技术上普遍不尽如人意。中国媒体真正发育时间太短,来不及形成完备的伦理体系和技术规范。这样的事在前些年根本就不事。

  @宇文勖:新京报和咪蒙的唯一不同点就是吃完人血馒头后新京报会擦嘴表示:我没吃!被发现了又表示:是受访者允许我吃的!又被受访者否认了会再表示:我们是专业吃人血馒头的!这种报纸的这种记者的存在就是对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道德的侮辱。

  @我是一个假导游:想起了匹诺曹里的记者,夸大其词,罔顾事实,只会哗众取宠,从未考虑过你所谓的“新闻”里的受害者!!!天道轮回,赏罚有时!!!

舆情点评

  说舆情必然涉及事件本身与社会影响,但是事件之所以汇集成舆情,其中大部分“功劳”归属媒体。信息时代,新闻媒体在舆情传播中的作用十分显著,其不仅可以“自产”舆情,更能对重大舆情起到决定性的引导作用。当然,要使这些作用具有“正义性”必然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新闻报道具备一个要素:真实。

  互联网时代,传统电视媒体受到新势力的强烈冲击而屹立不倒的关键,就在于其权威形象,相对于新媒体,其内容编辑更为谨慎,更加强调新闻的真实、逻辑,在时效性远不及新媒体的传播环境中,传统电视媒体所依仗的,也仅有这些“严肃”。可在“聊城假药案”中,山东电视台却对事件进行了“片面”报道,其结果直接导致了事件的呈现方式出现质的变化,甚至还对中国的医患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按照媒体自身的审核机制,对报道事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对是必要的过程,事件原本只是简单的医患纠纷,公安部门都已经定性,只要进一步确认,就能杜绝误导舆情的情况发生,但相关媒体却“懒"于验证,仅凭“一面之词”就对事件定性,并进行了新闻报道。究其原因,还是涉事媒体缺乏基本的责任感。

  而在“慰安妇报道”事件中,新京报罔顾受访者要求,强行在报道中曝光了受害人个人信息,这不仅直接伤害了受访者及其家属,该行为更是一种对历史的亵渎。这是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而归根结底,问题也出在涉事媒体缺少基本的新闻素养,缺乏新闻责任。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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