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现实重演?山东聊城“假药”事件舆情观察

2019-03-06 来源:中正舆情管家

舆情概述      

        据2月25日山东新闻联播《聊城:医生开具的抗癌药是假药 患者家属投诉遇难》等报道,2018年7月,山东聊城市王某的父亲在市肿瘤医院治疗期间,主治医生陈某推荐、介绍其他患者代购了一款名为“卡博替尼”的抗癌药,但服用后呕吐、厌食,遂停药。11月王父去世,王某将买来的卡博替尼送到当地食药监部门鉴定,结果为“应按假药论处”,王某与该院纠纷、质疑“开假药的医生仍在坐诊”。此后,王某到聊城市卫健委多次维权无果,聊城东昌府公分局不予立案、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

  2019年2月26日,在媒体报道后,聊城市卫健委作出“关于陈宗祥医师建议患者使用'卡博替尼'药品的情况通报”,对陈宗祥医生给予责令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处罚。



  相关消息引发舆论持续关注,央视网、腾讯视频、南方周末等媒体报道数超百篇,澎湃新闻、界面新闻、医药类媒体等发表评论文章,网民评论超万条,主要观点为:一是不满山东卫视此次报道和平时假药广告太多;二是认为王某想讹钱、破坏医患关系、有“背景”,并表示不满;三是感叹陈医生“太好心”,担心其被判有罪;四是关注当地卫健委的处理结果。

各方回应      

      (一)山东卫视等报道中各方回应

  聊城市肿瘤医院院长付某:建议你到第三方或者走司法程序,这样比较公正,他们那里出来一个结果,这个陈大夫,该受到什么样的处分,就受什么样的处分,如果鉴定的结果是没有什么责任,我们就不处分。

  (二)山东卫视报道后各方回应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我们连夜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查,发现前期对两高的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理解有偏差,目前我们已经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对于案件的侦办情况,我们会适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聊城市肿瘤医院院长助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公安部门已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处理当中,可能很快就会有结果。前期事件的经过、卫健委的处理结果、包括医院的调查情况都以聊城市卫健委通报为准,其他细节问题不方便多说。目前没有什么诉求,卫健委调查时是跟医院联合调查的,通报结果是由卫健委公布的,“目前我们也在等公安调查结果”。

  涉事医生陈某:此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正在调查中,他也在等调查结果。当时给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完全是出于好心,唯一的目的是为患者多争取生存时间,并没有从推荐药品的销售中获利。卡博替尼被认定为假药,并不一定是成分有假。

有关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舆情态势      

       (一)传播态势

  2月25日,山东新闻联播《今日聚焦》以“聊城:医生开具的抗癌药是假药 患者家属投诉遇难”为题进行报道,央视网地方频道、闪电新闻等媒体转载报道,舆情迅速产生,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2月26日、27日,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北京青年、法制网、新浪网、澎湃新闻网等媒体持报道数十篇,舆情持续发酵。

  2月28日,人民网陕西站、医药类媒体、大V“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等有关报道数十篇,南方日报、健康界发表评论文章,舆情出现小高潮。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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