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报复强拆事件:要直面社会质疑 避免主观陈述导致舆情恶化

2018-10-16 来源:中正舆情

舆情概述

  10月15日,媒体报道江苏扬州发生了一起“违建户驾轿车冲撞房屋拆除人员和群众”事件,随即该事件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该报道称,江苏扬州一业主与拆迁队发生纠纷后,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撞向拆迁人员。当天下午官方通报称,受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委托,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对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黑色小轿车冲撞拆除人员和群众,造成1死9伤。目前,肇事嫌疑人韦某已被控制,公安机关正在进行调查。

事件详情

  据澎湃新闻15日报道,现场目击者戴先生称,当日早晨,他看到路对面有一群穿黄马褂的拆迁队工作人员,与一名据称是业主的男子发生争执。拆迁队人员对业主有言语上的威吓,还有推搡等动作。男业主随后跑向一辆黑色轿车,开车撞向了拆迁人员。

  据官方解释,当天受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委托,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对涉事房屋(杭集镇裔庙村车五组)进行拆除。通报还称,该房屋侵占小运河河道,属“违章建筑物”。

  被拆房屋的女主人王女士说,他丈夫韦某今年50岁左右,是杭集当地人,是做酒店用品的个体户。被拆除的房屋早已拿到土地使用证。2010年前后,她与丈夫将旧房翻建成二层混凝土房屋,面积在200平米左右。房屋里面放有旅游用品生产设备及相关产品。

  据王女士回忆,15日凌晨5点多,不少穿黄马褂的拆迁队员前来“拆房”,她与丈夫闻讯赶到,被带离现场,之后两人就分开了。再后来,就发生了其丈夫开车撞人的一幕。“我事后才从别人那里听说了这件事。”王女士说。

事件进展

  10月15日晚,有知情人士向新闻媒体爆料称,涉事拆迁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中,留了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干部戴进余的手机号码。记者拨打该电话后,戴进余表示该号码确系他本人的手机号码,不过他否认自己是成功房屋拆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官方回应

  10月15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扬州生态科技新城”发布情况通报,说明事件情况及伤亡情况。

  10月16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扬州生态科技新城”再次发布情况通报,陈述了拆除违章建筑物的相关依据,并通报了事件具体的伤亡情况。

网民评论摘选

  @暖房Slowghost:“探头拆了之后,挖土机就开始扒”,这拆迁队也不简单啊,轻车熟路的样子,懂得先拆了探头再动手。

  @茅石惊雷:住了几十年…屋里有家具…有货物…没通知户主…先拆摄像头…后强拆…对此事不站队…但是应该公开事件前因后果…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非法强拆…《物权法》也出台好多年了……希望得到公正的结果。

  @大肚子的小宝:评论里说正当防卫的人,怕是法盲吧。这种直接开车撞人,算是蓄意谋杀。死者和伤者有什么错,他们也是受命行事,况且事情真相还没出来,不见得拆迁就是违法拆迁。在中国,谁都知道拆迁致富,有的时候,有些人就是太贪了。

  @知止知足:拆迁队人员对业主有言语上的威吓,还有推搡等动作。男业主随后跑向一辆黑色轿车,开车撞向了拆迁人员。

  @元亨:好多人都在揪着有土地使用证和盖了几十年没人管等问题不放。土地使用证只证明土地你可以用,但怎么用也是要规划审批的,这就是为什么还要办理房产证的原因,上面有使用性质,面积,规划等。现有构筑物与审批的不付,或没有审批,就属于违建,农村的宅基地除外,另有说法。还有就是违建了十几年没人管,不代表就是合法的,现在你的构筑物影响了泄洪,你说该不该管。但拆除程序是否合法,才是应该关注的点,而不是扯什么是否属于违建。

舆情观察

  据官方网站消息,“扬州市区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于2017年12月5日印发,当地政府本着保护和改善城市水体环境,更大幅度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的初衷,展开整治项目,不曾想却在实行过程中引出了如此一幕悲剧。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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