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解读

2020-09-06 来源: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遵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要求,制定《忻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构架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16个工作组,负责16个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推进工作。

  (二)细化时间安排。

  1.整体推进阶段:2020年6月底前动员部署。成立专班,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启动三年行动工作,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2020年6月至12月进行整体推进。研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把“零事故”单位创建同推进、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2020年11月-12月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1月至2月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上一年度三年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2021年3月至12月进行重点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明确重点目标任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相关重点制度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021年11月至12月进行督查检查。加大三年行动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比重,对制度不健全、考核细则制定不到位的单位通报。

  3.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月进行分析研判。总结取得成效,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2022年3月至10月进行集中整改。对照问题,逐条梳理,制定整改台账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做到整改闭合。2022年11月至12月进行经验总结。总结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明确13个《细则》、3个符合忻州实际《方案》中各项重点工作的职责分工,扎实推动三年行动落地落细落实。

  (四)保障措施。主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导考核、改进监管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二、重点内容

  《细则》主要分2个专题细则、11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实施细则和3个符合忻州实际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教育活动,开展集中线上线下学习教育活动并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预防隐患排查体系,市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安全隐患得到系统性治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实施细则。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定完善我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深化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到废弃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运用“执法+专家”和“互联网+监管”的监管检查模式,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危化品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

  (四)煤矿安全整治实施细则。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煤矿企业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和措施,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政策,积极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和规范采矿秩序、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和强化煤矿“四化”建设行动,提升全市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云监管等现代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实行监管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和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实施细则。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成运行在线监测预警系统,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控体系建立完善,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进一步压实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形成一批成熟的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涌现一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六)消防安全整治实施细则。建立人员聚集区等重点建筑、场所、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和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消防监管执法培训、消防宣传、消防应急救援与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善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客货运企业集团化运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全链条监管,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完善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治理制度体系,全面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和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实施细则。健立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执法机制,缩短监管链,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解决交叉、重复执法问题,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水上交通信息服务以及重点区域渔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机场初步形成以消防、医疗急救为骨干的突击力量,健全邮政企业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实施细则。建立对城市安全韧性相关规划建设反馈机制并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城市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和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建立筑物改建改用作商业用途的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体系以及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市应急管理机制。

  (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实施细则。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五进”活动为契机,加强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和仓储物流园区安全管理,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园区安全预控体系,稳步提升园区信息化建设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确保工业园区安全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建立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建立覆盖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安全事故事前、事中、事后应急处置机制,推进我市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规划建设以及生产、贮存、使用、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实施细则。建立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分级分区分类特种设备监管长效机制和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行业监管、企业自管责任体系,实现辖区特种设备全部登记在册、严格“黑名单”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标准化、清单化、流程化,建立企业自查、上报、治理和政府部门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风险分级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三)冶金制造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建立易燃易爆气体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治理的督查检查机制。建立常态化安全培训和宣传制度,全面提高企业自身防范事故的能力。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实现科学精准规范执法,建立完善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控体系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推广和应用,冶金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十四)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尾矿库从审批到发证全过程监管责任体系,杜绝尾矿库“带病”建设,完善“头顶库”安全监管、隐患动态监测和有序关闭制度机制。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健全尾矿库第一责任人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能力。

  (十五)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单位三级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督查检查机制,积极推进新技术、新装备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领域的推广和使用。文博单位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一单位一预案”,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文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十六)小场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范小场所用电、用气、用火安全行为和装饰材料的使用,完善消防设施、安全标识配备和逃生路线规划,重点部位张贴警示标识,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大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和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改善小场所的安全环境,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网格化的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提升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能力,推动小场所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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