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忻州城区广告牌匾标识设置行为,提升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品质,市政府于2020年5月14日印发《忻州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对《管理办法(试行)》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75号)和忻州城区“两下两进两拆双修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忻州城区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近年来,随着忻州城区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框架明显拉大,商业企业迅速发展,各类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逐渐增多,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整治购置,忻州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秩序有效改观,但违法设置、不规范设置的情形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相关各部门广告牌匾监管职责,规范忻州城区广告牌匾标识设置行为,提升忻州城区城市整体风貌,巩固“两下两进两拆双修一提升”专项整治成果,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起草过程
为全面提升忻州城区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忻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20年4月-8月在忻州城区开展“两下两进两拆双修一提升”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开展,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忻州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2020年4月15日开始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民政、交通、财政等部门意见,2020年4月21日,根据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后,《管理办法(草拟稿)》提请市政府审定, 2020年4月23日市司法局开始对《忻州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核。2019年5月14日正式印发。
三、《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共分6章35条。
第一章是总则,共4条,主要包括《管理办法(试行)》起草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定义,设置基本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是工作职责,共1条,主要明确了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民政、交通、财政等部门工作职责。
第三章是规划,共7条,主要明确了专项规划编制、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禁设区域及情形等内容。
第四章是设置与发布,共15条,主要明确了户外广告、公益广告、牌匾标识、动态类店面牌匾标识等设置、维护、管理内容。
第五章是法律责任,共5条,主要明确了单位或公民、广告牌匾设置人、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六章是附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公共载体、大型户外广告定义,《管理办法(试行)》解释权及生效时间,原有规定废止等内容。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