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十)健全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标准制修订,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粮食仓储信息化标准制定,提升粮库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对质量监测、品质测报、安全监测、粮情监测等专项监测信息数据进行标准化,提升“互联网+”监测水平。加强面向业务应用信息化标准研制,加快实现信息技术同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四、激发市场活力增加标准有效供给
(十一)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健康发展。加强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鼓励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学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具有竞争力的标准,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引导地方特色、多元化、个性化粮油产品,粮食智能装备等制定团体标准。
(十二)释放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效应。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推动加强粮食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实施,鼓励引导更多的粮食企业公开企业标准。在大米和小麦粉等大宗粮油消费品、粮油仓储和加工机械设备领域,助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宣传一批在粮食行业“领跑”中做出佳绩的企业。
五、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
(十三)改革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机制,明确国家、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系统各层级标准化管理职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标准化发展规划,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垂管局负责基层处、储备库标准化管理指导和协调。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加强指导,协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动有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鼓励成立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0年,完成物资储备、粮食标准样品、粮食工程建设等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
(十四)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进一步改革规范标准立项、征求意见和审定等制修订各环节工作流程。严把国家和行业标准立项审查关,强化信息反馈、评估、复审制度化建设,保证标准规范性、时效性。规范粮油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加强分技术委员会评估考核,强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和技术审查职责,保证标准质量和制修订效率。到2025年,完成现有推荐性粮食标准复审修订,实现标龄5年以内的目标。
(十五)建立完善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机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粮食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相关团体组织要大力推动标准实施,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及时对重点标准开展后评估工作。标准化技术组织定期开展标准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结论。起草单位要及时跟踪标准实施情况和问题,并进行分析处置。到2020年,完成粮食标准实施评价工作试点,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服务平台。
(十六)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要建立自上而下的标准宣传培训机制。突出宣传效果,创新宣传方式,有效利用各种媒体,积极探索视频教学、可视化标准图谱等宣传新模式。改革创新标准培训方式,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经常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标准培训,聚焦标准重点难点解读。
(十七)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粮食标准化示范工作,开展物资储备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业务标准化管理。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和物资收储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标准化经验,发挥标准化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的作用。2021年,启动建设物资储备标准化试点工作。到2025年,建设有代表性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0个。
六、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国际化水平
(十八)加快推进国际国内标准互联互通。加强对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粮食标准的跟踪、比对和评估,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大力支持自主创新粮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发挥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以标准“软联通”促进“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引导和鼓励国内科研单位、质检机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创造条件争取我国专家在粮食标准相关国际组织任职,提升国际影响力。
七、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水平
(十九)夯实标准研究基础。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基础研究支撑能力,重点支持抽样扦样取样规则、样品真实性代表性、质量安全基础数据、储存加工过程损失损耗等研究。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样品管理机制,突出标准样品的地位,充分发挥标准研究验证机构支撑标准样品工作的作用。制定粮食和物资专业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技术规范。鼓励和引导科研项目中标准化成果优先作为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参考依据。
(二十)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人才专业素质,实施“百千万”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遴选“百名”标准化引领人才,建立“千名”标准化专家库,培养“万名”标准化操作型人才。重点培养一批精通物资储备管理业务的标准化专门人才。探索建立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市场化机制,将标准化业务技能纳入企业技术工人培训内容,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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