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2019-08-3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实施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联动机制,实现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构建税收共治管理、信用协同监管格局。要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本地区、本部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工作要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加强纳税人诚信教育。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大依法诚信纳税的宣传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居委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baizh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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