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水文情报预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9-07-21 来源:水利部
(一)健全业务体系和工作机制

  ——完善业务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与水利中心工作相适应的水文情报预报业务体系,实现地市级水文情报预报业务全覆盖,同时结合基层水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开展县级水文情报预报业务。

  ——创新工作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全国洪水作业预报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水利部下达的报汛报旱任务书有关要求,及时将预报成果上报水利部;建立水情信息服务及联合会商等业务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编制修订预测预报方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预测预报方案修编工作机制,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强化中长期水情旱情趋势预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精细化定量预测;组织编制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洪水预报方案,修订江河断面洪水预报方案,提高洪水预报能力;编制完善堰塞湖等突发水事件应急预测预报方案,提高应急预测预报能力;组织编制旱情、水资源、水生态等预测预报方案,支撑水旱灾害防御和水资源水生态水工程监管工作。

  ——升级完善业务系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提高水文测报现代化水平;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升级完善水文预报系统,推动预报调度一体化;建设旱情综合评估平台,实现监测分析常态化;建设值班、会商、信息分析等综合业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水情旱情预警发布平台建设,支撑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保障设施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优化现有水文情报预报业务网和水情信息传输网络架构,扩充带宽,扩展覆盖范围,形成覆盖各级水文部门和测站的业务网;加强业务计算、存储能力建设,建立统一管理和服务的业务支撑环境。建设专用水情值班室及会商室,配备监视大屏、视频会议会商设施,保障各级水文部门业务值班需要及异地视频联合会商要求。

  ——技术创新攻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水文情报预报关键技术难题,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科研攻关,推进新方法、新技术在水文情报预报工作中的应用。

  (三)强化技术人才培养

  ——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文部门承担的水文情报预报任务,科学合理设置业务岗位,配备与业务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梯队建设,满足业务工作需要。

  ——建立健全首席预报员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水文情报预报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水文首席预报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相应待遇。

  ——加强业务培训演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在职培训、岗位练兵、交流学习等途径,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和水平;开展水文情报预报技术竞赛,创新“以赛代训、以赛促学、训学促用”方式锻炼人才队伍。

   (四)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渠道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确保持续加强水文情报预报能力建设;要将水文情报预报工作所需的断面踏勘、洪水调查、预报方案修编、信息报送、业务系统升级完善、设施设备运维等所需费用按照相关业务定额标准进行测算,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建立与值班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保障制度,制定合理的水文情报预报业务值班费标准,并给予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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