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2019-07-03 来源:教育部

  4.成果推广。总结国家级团队以及各地各校团队建设的创新做法和优秀经验,凝练可复制、可应用的典型成果,在本校及协作共同体所在区域乃至全国职业院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国家示范支持,地方为主实施,学校自主建设,由教育部、地方和项目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分级管理、分级建设。教育部做好总体规划,教师工作司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和国家级团队建设组织实施工作,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课程开发工作的指导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各职业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团队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团队建设的总体目标、师资配备规划,落实团队建设、管理、激励和奖惩的制度举措等。

  (二)加强政策支持。教育部设立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研究课题和项目,支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实施国家“工匠之师”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成建制、分批次选派团队负责人和教师出国培训和进修。立项院校团队建设情况作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国家重大项目评价因素。团队教师参加国家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立项院校要为团队建设创设必要条件,将教师参加团队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工作机制。教育部组建专家工作组,由团队优秀教师、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专家共同组成,加强团队建设工作的咨询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采取“结对子”方式,由相关基地联系对接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完善工作机制,系统开展培训,加强资源共享,协同研究创新,推动共同体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四)加强经费保障。教育部列支专项经费,支持国家级团队立项院校开展课题研究、研讨培训、资源开发、绩效评估等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本地本校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实施省级、校级团队建设。

  (五)强化督查评估。加强项目信息化管理,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覆盖项目过程管理、数据采集、资源共享、绩效评价等环节的项目管理系统。采取专家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诊断改进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加强项目督查指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成果产出导向,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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