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

2019-04-05 来源:教育部

  4.推进中西部地区“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

  中西部省(区、市)根据省域内深度贫困地区、老少边穷岛等地区乡村学校实际需求,多层次、多学科、多方式开展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教师培训改革,加强乡村教师信息化培训精准帮扶工作。鼓励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校际合作,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及示范校等的引领作用,通过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子”、建立“双师工作坊”等方式,利用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采取教师模仿名师网络录像,或者名师网络录像与当地教师辅导结合等模式开展教学。双方教师组成协同教研共同体,通过网络研修加强集体备课、研课交流,远程授课教师对乡村教师进行长期陪伴式培训,定向帮扶乡村教师提高专业水平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助力贫困、边远地区教学点及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促进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掘中小学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优秀经验,形成示范案例,建设本地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资源和示范校。整合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校外科技活动中心、企业等多方资源,组建培训团队,开展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培训。通过实施专项培训、组织多校协同的跨学科教学研修活动等方式,打造一批基于信息技术开展跨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推动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6.加强智能化教育领航名校长名师培养

  有条件的地区遴选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企业等组建培训团队,重点面向学校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中小学校长和学科专业骨干教师,分别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育领导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示范培训。教育教学专家、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专家等制订研修方案,开发研修资源,将任务驱动、深度体验、行动研究等相结合,帮助参训校长、教师形成智能化教育意识,掌握智能化教育工具,提升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通过迭代开发、优化升级,不断汇聚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教学优秀示范案例,完善研修课程,融入最新技术内容和应用成果,形成产、学、研、培、用一体的多方协同参与机制,打造智能化教育领航名校长、名师。

  7.提升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一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骨干教师,建强培训者队伍,打造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团队。遴选信息化教学见长的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和教师培训机构,采用专题研修、分类培训与学习共同体建设等模式,以县区为重点开展培训团队专项培训,推动培训团队开展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学科教育教学的研究,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研组织形式,提高指导学科教师信息化教学的能力,以及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培训设计、管理、评价等的能力。

  8.创新信息素养培训资源建设机制

  以信息化教学方法创新、精准指导学生个性化发展为重点,创新机制建设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资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应用能力标准和本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实际水平,统筹指导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资源建设。面向社会汇聚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的教育大资源,积极引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支持的实物情景和实训操作等培训资源,尤其是职业教育课堂与实训室数字化教学相关资源,以及一线优秀教师参与研发的微课、慕课、直播课等视频培训课程资源。把开放教育资源创新应用与优质资源班班通项目结合起来,依托区域教育资源服务平台,通过资源使用率及用户评价等建立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9. 构建成果导向、全程监测评价体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进本省(区、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建立成果导向的能力评估模型,将教师研修学习、教学实践等活动纳入评估范畴,以评促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动开展以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为核心的过程化评价,收集来自区县各校教师教学、教研的常态数据,进行数据综合挖掘,切实提高精准诊断、及时干预和个性化服务教师能力提升的水平。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通过评测中心、监测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常态化监测,构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能力提升工程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完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实施国家级示范培训项目,监测评估各地组织实施工作。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和支持服务的具体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能力提升工程的统筹规划与管理,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省(区、市)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方案,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分,建立推动学校与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本省(区、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重在指导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通过本地区资源平台服务、管理平台应用等,推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2.明确主体责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电教、教科研、培训等机构资源,科学统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有效遴选学员,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打造本地骨干培训者和项目示范校,构建示范带动辐射体系。中小学校是提升教师全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关键节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制订本校信息化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围绕目标、规划切实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支持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落实全员信息化培训学分要求,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

责任编辑:baizh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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