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

2019-04-04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我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确定了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13个新职业信息,调整变更了4个职业(工种)信息,新增了3个工种信息,现予发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

  一、新职业信息

  (一)2-02-10-09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

  定义:从事与人工智能相关算法、深度学习等多种技术的分析、研究、开发,并对人工智能系统进行设计、优化、运维、管理和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分析、研究人工智能算法、深度学习及神经网络等技术;

  2.研究、开发、应用人工智能指令、算法及技术;

  3.规划、设计、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芯片;

  4.研发、应用、优化语言识别、语义识别、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

  5.设计、集成、管理、部署人工智能软硬件系统;

  6.设计、开发人工智能系统解决方案;

  7.提供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二)2-02-10-10 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定义:从事物联网架构、平台、芯片、传感器、智能标签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以及物联网工程的设计、测试、维护、管理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应用物联网技术、体系结构、协议和标准;

  2.研究、设计、开发物联网专用芯片及软硬件系统;

  3.规划、研究、设计物联网解决方案;

  4.规划、设计、集成、部署物联网系统并指导工程实施;

  5.安装、调测、维护并保障物联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6.监控、管理和保障物联网系统安全;

  7.提供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2-02-10-11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定义:从事大数据采集、清洗、分析、治理、挖掘等技术研究,并加以利用、管理、维护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和开发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及管理、分析及挖掘、展现及应用等有关技术;

  2.研究、应用大数据平台体系架构、技术和标准;

  3.设计、开发、集成、测试大数据软硬件系统;

  4.大数据采集、清洗、建模与分析;

  5.管理、维护并保障大数据系统稳定运行;

  6.监控、管理和保障大数据安全;

  7.提供大数据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2-02-10-12 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

  定义:从事云计算技术研究,云系统构建、部署、运维,云资源管理、应用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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