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2019-03-2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十七)及时报送信息。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信息报送制度,于5月10日前报送生产企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5月20日、8月15日前分别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以及大案要案查办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总体工作情况统计表)。以上信息请及时报送总局质量监督司,大案要案同时报送总局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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