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积极财政政策

2018-10-15 来源:中国人民政府网

  保持中国经济列车行稳致远,离不开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撑和助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工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着力点。

  积极财政政策这一提法的启用以及此后的相关实践,均发生在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阶段。积极即等于扩张,积极财政政策即为以减税降费、扩大支出、增列赤字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扩张操作,这一为不少人视作基本常识的理解和认识,亦生成于高速增长阶段。接下来必须回答的问题是: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积极财政政策的基本内涵及行动路线有无变化?如果有,那又是什么样的变化?

  上述问题的引申意义在于,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升级所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当下中国的积极财政政策该做怎样的布局?

  大不同于以往的宏观环境

  仔细地审视当下我国的宏观经济与政策环境,并同高速增长阶段加以比较,可以发现,一系列大不相同于以往的深刻变化在逐步呈现:

  与高速增长阶段大不相同,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中国经济所面对的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而非总量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而非需求侧。

  与高速增长阶段大不相同,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主线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非需求管理。经济下行压力固然集中体现于实施需求管理的必要性上,但相对于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扩大需求不仅是次要目标,其操作亦须掌握在“适度”范围内,不可“大水漫灌”。

  与高速增长阶段大不相同,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中国宏观调控所依托的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而非政策安排。经济下行压力固然要求和决定着政策层面的相机抉择,但相对于体制机制性变革,相对于推进各种基础性改革,短期“对冲性”逆向操作的功效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将积极财政政策置于上述的宏观经济与政策环境之中,可以肯定地讲,虽然概念依旧,表述无异,但同样的概念和同样的表述之下,蕴含着不一样的内涵,深藏着不一样的行动路线。

  大不同于以往的减税降费

  与高速增长阶段致力于财政扩张的减税降费大不相同,当下中国实施的减税降费,主要着眼于降成本而非扩需求,主要着力于供给侧而非需求侧。

  以降成本为主要目标,特别是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减税降费所聚焦的对象,便主要是企业。因而,减税降费是结构性的而非总量性的——有明确的操作指向而非不分青红皂白地减和降。

  以供给侧为主要着力点,减税降费的操作,便要落实于企业成本的实质性而非名义上的下降,便须体现为政府对资源配置权的实质性而非名义上的让渡。因而,减税降费之后的财政收入亏空,要通过政府支出的同步削减来“对冲”而非以增列赤字、增发国债的办法来“埋单”,实现节用裕民。

  以降成本和供给侧为主要目标和着力点,减税降费的实质,便系结构性改革而非总量性调节。其主要的推动力量,便系改革性行动而非政策性安排。因而,减税降费须同税费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循着税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展开而非另辟新径,重起炉灶。

  这启示我们,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固然要进一步加快减税降费步伐,但不可偏离降成本、供给侧和靠改革这一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减税降费的基本行动路线。不仅扩需求须同降成本巧妙对接,在降成本的基础上进行,不能顾此失彼,造成重心偏离。而且针对需求侧的操作,须同削减政府支出相挂钩,不能以加大企业未来的负担为代价而寻求需求总量的短期提升。同时须注意将操作的基点放在税费制度改革上,既不能满足于政策调整,搞无明确指向的总量性减税降费,也不能以政策调整代替税费制度改革。

  大不同于以往的扩大支出

  在积极财政政策旗帜下的扩大政府支出操作,主要表现为扩大政府投资。与高速增长阶段大不相同,当下中国实施的扩大政府投资操作,是同调结构、补短板结合在一起的。

  与调结构相结合,扩投资的着眼点,便不仅是扩大社会总需求,而且包括调整经济结构。鉴于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而非总量问题,扩大政府投资的操作,不仅要兼容扩需求和调结构两大目标,而且须将主攻方向锁定于调整经济结构而非扩大社会总需求,发挥政府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与补短板相结合,扩大政府投资的着力点,便不仅是需求侧,而且包括供给侧。鉴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而非需求侧,扩大政府投资的操作,不仅要根据需求侧和供给侧的不同特点而区别对待,而且须以精准补短板为重点,释放有效需求潜力,优化中长期供给。

责任编辑:xi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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