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2018-07-03 来源:中国扶贫动态

  原标题 :「政策解析」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即日起,卢氏微扶贫微信公众号将再次持续刊发脱贫攻坚最新政策解析及办理流程,今天首先刊发“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敬请关注并转发详细内容。

  (一)易地扶贫搬迁

  采取集中安置的贫困户补助标准以房屋实体形式享受国家住房补助,原则上房屋建设、基础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费用人均不超过6万元;采取分散安置的贫困户房屋建设原则上每人3万元

  对特困户,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按照有关社会保障政策可依托敬老院进行安置,也可由政府统筹统建实施“交钥匙”工程。

  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原有住房及宅基地必须腾退复耕;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同步搬迁集中安置人均住房面积原则上参照易地扶贫搬迁执行。

  全县“十三五”易地搬迁任务9277户33866人,其中2016年2306户9268人,2017年4423户16201人,2018年2548户8379人。全县所有搬迁安置点6月底全部主体建成,9月底全部搬迁入住。

  (二)同步搬迁

  同步搬迁对象的认定,以《卢氏县实施同步搬迁工作意见(试行)》制定之前的所在村户口簿登记人口为准。只要符合区域条件和个体条件、履行了识别程序、认定为同步搬迁户,均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同步搬迁补助政策。只要享受同步搬迁奖补政策的,原住房必须腾退并收缴宅基地证。腾退旧宅是享受同步搬迁政策的必要条件。无宅基地户不能识别为同步搬迁对象。对有宅基地证但无房户,只要符合条件,可认定为同步搬迁对象。采用货币化安置、集中建房安置两种安置方式。

  (三)注意区分不同时期的扶贫搬迁政策

  2014年政策

  文件依据:《河南省2014年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意见》。(豫扶贫办【2014】14号)

  搬迁对象:搬迁对象是居住在深石山区、黄河滩区的农村群众;生存条件恶劣、生活生产困难,难以就地脱贫致富的农村群众;受山地灾害严重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农村群众。

  补助标准:搬迁户安置房建设资金以搬迁户自筹资金为主,省财政人均补助6000元。

  面积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安置房面积限制,没有明确要求农户拆除旧房。

  2015年政策

  文件依据:《河南省“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在“三山”地区开展扶贫搬迁项目试点方案》。

  补助标准:省财政人均补助60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额补贴。卢氏县对于实施回购房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执行人均补贴1万元,提供户均6万元长期低息贷款(期限15年,年息1.2%)政策。(简称“6+1”政策)

  不论享受2014年政策还是2015年政策,无论是档卡还是系统,均不能标注为“易地扶贫搬迁”,并且必须有规定格式的户说明。

责任编辑:wu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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