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盗伐滥伐林木 法院发出“补植令”

2022-05-31 来源:山西新闻网

  舆情忻州5月31日消息5月30日,从忻州市忻府区法院获悉,忻州忻府区法院判处了一起盗伐林木犯罪案件和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

  2020年9月,被告人张某生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属于忻府区三交镇翟家山村集体的31株杨树,以6000元价格卖给武某元等4人,武某元等4人砍伐后将上述树木售出。经鉴定,被砍伐的林木为防护林,树种为杨树,活立木蓄积8.9624立方米。张某生被判处盗伐林木罪,武某元等4人被判处滥伐林木罪,忻府区检察院同时对5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为尽快恢复森林生态功能,经办法官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案件审结后,忻府区法院发出首份补植令,责令5名被告人按照补植复绿协议书内容自觉履行补植复绿义务,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并积极参与土地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补植令”是人民法院在受理涉林刑事案件后,为弥补林业资源的损失,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责令被告人履行生态环境的补植复绿司法修复义务,恢复生态,填补生态功能损失的一种司法令状。

责任编辑: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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