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文明行一起向未来践行雷锋精神

2022-03-05 来源:神池县公安交警大队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出行”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出行”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和垂范者。为扎实开展“我文明,神池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和培育社会文明风尚,服务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正当学雷锋日,我们向市民朋友们倡议: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崇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交通出行”志愿者行列,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出行”不协调的各种行为,促进文明和谐交通建设。

  一、开文明车。自觉养成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超载、不超速、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校车要严格做到不超员、不超速。

  二、行文明路。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要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

  三、做文明人。爱护交通安全设施。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不乘坐超员车、无检验合格标准车,无牌证车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让我们的家园更文明、更有序,让我们的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神池县公安交警大队

  2022年3月5日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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