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注销仍开车二次酒驾遭重处

2019-05-22 来源:神池交警大队

  2019年5月20日,神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况下,二次饮酒又驾驶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者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和教育。

  当日21时许,神池交警大队义井中队民警在县城南瓦窑路口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在对车牌号为晋HW***3的小型轿车检查时,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测试后,初步认定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了解,驾驶人樊某之前有过饮酒驾驶车辆行为,交警处罚后,其驾驶证被注销,但仍不吸取教训,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况下,二次饮酒又驾驶车辆。若无其事地开车上路行驶, 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形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樊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合并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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