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2024-01-19
来源:定襄交警
舆情忻州1月19日消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是一句广告词,而是所有驾驶员都应牢牢记在心间的生命之言。
2024年01月15日15时20分,定襄县待阳路路段。执勤交警在对一辆号牌为晋HWN94*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韩某红疑似酒驾。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驾驶人韩某红供认不讳。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以上一人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定襄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遵法守规,只有滴酒不沾,才能平安出行!
责任编辑:武文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