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来了!关于定襄县西霍村石料厂环保问题
舆情忻州7月24日消息 7月21日以来,有网络媒体反映“定襄县南王乡西霍村一矿山石料厂环保问题突出”问题,舆情发生后,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督办,按高标准严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石料厂对场区环境进行全方位自查,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针对舆情反映的问题,科学制订整改方案,迅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开答复如下:
一、 关于反映扬尘的问题
媒体反映的石料厂为定襄县同瑞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销售、石灰石粉、石灰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21578479601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市)FM安许证字[2023]H429B1号,采矿证编号:C1409002014017130133156,环评审批手续齐全,排污登记编号: 911409215784796016001Q。
进入汛期以来,根据县防汛要求,经排查发现公司采区存在严重险情,按照相关要求现正在进行险情排除,在排险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原石从高处掉落,由于近期干旱少雨,加之现场又无法进行喷淋,产生部分扬尘。针对扬尘问题,公司正在接受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流程公司近日会如数缴纳。同时针对该问题,公司高度重视,按要求严格整改,并制定专项防尘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力保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二、 关于车辆超载的问题
公司经排查了解核实,部分车辆在拉运过程中未进行苫盖,但不存在超载行为。未苫盖现象现已进行了整改。
根据交通部:《禁止通过目测方式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新网7月6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日前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公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认定,应当经过依法检定合格的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检测,禁止通过目测的方式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该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良好的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定襄县同瑞矿业有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定襄县同瑞矿业有限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定襄县同瑞矿业有限公司将不断改进,全力做好污染防治!
定襄县同瑞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