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闫庄:对四起火情进行通报!已移交公安机关

2022-03-07 来源:原平市闫庄镇人民政府

  舆情忻州3月7日消息(韩乐豪 温金亮)3月7日忻州原平市闫庄镇人民政府针对四起火情进行集中通报处理,其中两起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2月25日至3月6日之间,原平市闫庄镇汇总线索四起火情,针对反映信息及调查处理结果,今日原平市闫庄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通报。

  根据调查显示,2月25日闫庄镇崖底村地里有烟雾,冒烟原因为承包户焚烧秸秆所致。当事者郭某仙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罚,鉴于其年龄已经83岁,不宜做拘留处理,行政罚款500元。镇纪委给予崖底村村委主任李晋文诫勉谈话处分,包村干部赵东成提醒谈话。

  2月25日舆情所述闫庄镇南大常有浓烟,疑似房子着火,经现场查看,图内所示地块未发现有过火痕迹,附近为村内规划的垃圾堆放点,垃圾有过火痕迹。镇纪委对南大常村委主任赵安平提醒谈话,要求其以后及时清理垃圾,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月26日闫庄镇北大常村秸秆焚烧起火原因为承包户焚烧秸秆所致。承包户赵某锁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罚,行政拘留并罚款1000元。镇纪委给予北大常村村委主任赵万才诫勉谈话处分,包村干部祁五一提醒谈话。

  3月6日闫庄镇南庄头村发现有村民焚烧秸秆,经现场勘察,为堆农田路上堆积的去年种植辣椒所用地膜废弃物和少量辣椒秸秆着火。起火原因疑似过往车辆或行人遗弃火种经大风引燃所致。村防火人员已经用土进行覆盖扑灭明火,该引燃物仍在冒烟。镇纪委给予南庄头村村委主任郭仁彪诫勉谈话处分,包村干部庞玉提醒谈话。扣发南庄头村专职护林员连文怀工资120元。

  通报称,在下一步的工作当中,原平市闫庄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加大打击处罚力度,严格实行包包制度,加强人防、技防的结合,确保全镇再不发生一起野外用火。(完)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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