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岢岚漪峰洗选煤公司污水横流,污染环境”?不属实
4月26日,网络流传“岢岚漪峰洗选煤公司生产中扬尘污染、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的消息,随后多家自媒体平台进行转发。记者今日从当地政府了解到,针对舆情信息,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展开核查。4月28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涉事企业分别对外发声称,经调查核实所反映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4月28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对外发布调查结果称,近期有媒体反映:岢岚漪峰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跳汰”工艺洗选原煤,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污水横流,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影响。针对舆情信息,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汇同岢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结果如下:
岢岚县漪峰选煤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2月底开始至今未生产,期间,有邻村村民在该公司大门附近存放原煤约1.5吨左右,目前已经全部清理;由于下雨天气导致公司院内地面有了积水现象(污水),报道中描述的 “生产中污水横流”与事实不符。
经核查,反映该企业占用耕地、违规生产、扬尘污染不属实。
针对舆情事件,涉事单位岢岚县漪峰选煤有限责任公司在情况说明中称,2021年3月17日,农业某人报记者杨某某发函称,“我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污水横流,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影响。针对反映内容,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岢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在我企业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调查结果,同时企业内部也进行了回应说明,反映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
企业在回应中说,4月26日,农业某人报记者杨某某称已发稿,并表示对我们的回应不认同。随后“岢岚漪峰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污水横流,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
岢岚县漪峰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180万吨/年产洗煤技术改造项目,由原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2月27日予以批复,批复文号:忻环评函[2013]22号;2015年1月29日原忻州市县环境保护局对岢岚县漪峰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180万吨/年产洗煤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忻环验字(2015)007号;2018年11月28日原岢岚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颁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9297540548819P)。
目前调查结果已经完毕,针对舆情事件,涉事单位表示,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已经委托律师对发布虚假信息者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以及将对接媒体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同时向相关平台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举报。(宋健敏 张帆)
责任编辑: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