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通报来了!宁武后背储售煤公司公布结果

2021-04-01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2021年3月31日,有自媒体注册号平台发表了《轩岗煤电后背煤场乱象丛生》一文。文中主要描述宁武县后背储售煤有限公司“手续不全、违规生产、电线乱搭”等问题。宁武县后背储售煤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做出调查回应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调查结果

  宁武县后背储售煤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接到舆情通报后,企业第一时间采取自查,同步报送相关单位。经调查,所反映信息不属实,怀疑有人恶意炒作。同时委托律师报案。

  一、关于反映“手续并不完善、无资质”事宜。

  宁武县后背储售煤有限公司400万吨洗煤厂项目筹建于2015年,于2017年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7年12月在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取得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018年6月13日通过宁武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审核,批准建设。

  目前通过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宁武县后背储售煤有限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于2019年7月2日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会,本项目已于2019年7月26日在宁武县政府网公示,并于2019年8月12日取得宁环函【2019】38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批复,2019年8月15日经宁武县政务大厅受理进入审批程序,在批复过程中,鉴于2019年8月2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的精神,经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上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后暂缓审批。2020年6月经宁武县能源局核定产能为210万吨/年,县能源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核准认定及上报均已完成,现处于公示期。

  公司实际情况为:除环保手续由于新政策暂缓审批外,其余各项手续齐备。

  二、关于反映“煤棚坍塌、安全隐患、非法生产”事宜。

  1.坍塌的煤棚。

  报道中提到的坍塌的煤棚,是公司响应环保号召,为了达到更好的环境治理目标,具体落实环评要求而投资490万元建造的环保煤棚。该环保煤棚由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承包人的范围包括设计、原料采购、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2020年9月1日,正在进行顶板施工(装彩钢瓦)的煤棚因施工方调度吊车将60多吨顶棚彩钢瓦全部都集中堆放到棚顶,尚未来得及分散,堆放的部位因超过承重发生下陷,继而牵拉整个煤棚向下陷方向发生倾斜至整体坍塌。

  事故发生后,公司多次与项目承包人协商无果。现已经向法院提出坍塌现场的证据保全并提起诉讼。目前,该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2.非法生产的问题。

  煤棚倒塌后,为了鉴定及证据保全的顺利进行,必须将煤棚建筑周边的场地清理干净,以便鉴定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处于坍塌中的煤棚,由于承建人置之不理,在风吹日晒的情况下,建筑材料随时有继续倒塌或坠落的情况发生。报道中提到的进出车辆是公司迫不得已排除妨害及清理厂内周边环境的车辆,并非生产的运营车辆。现已清理完毕,洗煤厂目前仍为停业状态。 “变压器及凌乱的电线”等安全隐患。 因洗煤厂近两年了未开展生产,平时就没电,也是公司疏于管理维护,一般仅在入冬前即将为值班看厂人员提供电采暖时才会安排相关人员做相应维护整理。该公司表示今后会加强这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力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再发生。目前,变压器已经做了围挡处理,不存在安全隐患。

  三、日前,宁武后背储售煤公司负责人已经委托律师并向原平公安机关报案。

  宁武后背储售煤公司委托律师表示,希望公安机关清查谣言源头。根据此类信息,公安机关对在互联网上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请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宁武后背储售煤公司感谢社会各界及媒体的关注,诚恳接受监督,也欢迎相关媒体到公司深入调查,以正视听。宁武后背储售煤公司将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规定,遵循行业的各级标准要求,处理好纠纷善后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企业的绵薄之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责任编辑:闫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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