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梨园河发生矿难?家属:谴责造谣者已委托律师报案维权
2021年1月12日,自媒体平台标题为发布“山西同煤集团忻州市梨园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晋能控股集团轩岗公司梨园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等不同标题内容相同的文章,称“据知情人透露:该矿矿工梁怀生被钢管砸死”。此文经互联网平台传播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针对此谣言,1月21日,事件当事人梁怀生妻子白英英及其子梁宏伟专门委托律师发声:“针对虚构事实捏造死亡原因”发布者进行维权。21日,山西晋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辛果青、荣信发出律师函,并称接受事件当事人梁怀生妻子白英英及其子梁宏伟的委托,就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及严重损害当事人一家的名誉问题进行取证报案维权。
(上图)山西晋闻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函
律师声明:诉诸法律维权
山西晋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辛果青、荣信就“对侵犯死者梁怀生及家属权益的作者及媒体的律师声明”中对外称:2021年1月12日,某自媒体平台发布标题为“山西同煤集团忻州市梨园河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的不实报道,称“据知情人透露:该矿矿工梁怀生被钢管砸死”。
山西晋闻律师事务所在案件材料中体现,由于该文章内容系作者未经证实甚至刻意捏造发布,存在捏造死者不实死亡原因(梁怀生实系突发心梗不幸离世),泄露死者家庭隐私信息等侵权问题。此类虚假信息在微信朋友圈等处被大量转发,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严重侵犯了死者声誉及委托人声誉、隐私等权益,给委托人一家生活工作带来巨大的困扰。
此外,山西晋闻律师事务所在对外发布的律师函中做出了声明。声明表示:
一、正告相关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散播并完全删除有关侵害死者梁怀生、家属白英英及子女权益的虚假信息,并发布澄清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仍未停止散播并删除相关信息的,本所律师将受托对相关侵权行为诉诸法律维权。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公众能够向国家相关部门依法举报该等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
二 、故意编制、散播死者梁怀生虚假死亡原因、死者家属白英英及其子女隐私甚至虚假信息的行为,均属于严重的信息网络侵权违法行为,行为人作为侵权人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被侵权人可要求行为人对在不实新闻报道中的以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被侵权人依法可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梁怀生家属发声:对发文者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事件当事人梁怀生妻子白英英对外发布称,自己的丈夫去世不久,作为我家人们还没有完全从悲痛中走出来,就遇上了非常气愤的事,有些心从杂念、思想不道德、幸灾乐祸的人找到我们,说虽然得病伤亡的,但应该狠狠地讹煤矿一笔钱,并暗示希望我们家属能够配合写报道。
用死人赚钱道德还是不道德?自古以来,用已逝去的人赚钱的大有人在。寿衣、棺材、化妆、唢呐队那都还算是大家能接受的。让我一家人吃惊的是这些媒体人居然想出用死人来赚钱?我们一家都是农民,大道理不懂,只清楚人的生命可以创造价值。没想到人死后仍然会被人用来创造“价值”,而且这种“价值”是建立在我们的伤口上。
我丈夫(父亲)一直在梨园河煤矿工作,虽然单位效益很不景气,但煤矿对职工的生活保障基本不错。梁怀生是我丈夫(父亲),由于梁怀生体质不好,在加上血压高,心脏也有问题,一直处于吃药状态,2020年12月11日由于心肌梗死去世,当时我们一家也怀疑和单位有关系,结果检查无外伤。
此外,事件当事人梁怀生家属在报案材料中描述,2021年1月16日,突然有几人来到我们家,自称是公益机构的并说,今天我们过来主要和你们家商议,你们按照我们的要求述说就可以了,并暗示可以给我们钱叫我们说假话。
(上图1)事件当事人梁怀生妻子白英英及其子梁宏伟对外发声律师取证发布声明
(上图2)事件当事人梁怀生妻子白英英及其子梁宏伟对外发声律师取证发布声明
针对此事件,事件当事人梁怀生家属表示 ,我们一家咨询了律师及公安机关。同时对外郑重声明:“利用我丈夫(父亲)名义发布的一切信息及杜撰我丈夫伤亡原因,我家人均视为侵权,同时委托律师保留取证同时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