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通报】宁武薛家洼乡为何盗采不止?官方回应了
中国新闻山西综合报道(记者 郭瑞 鹏秀景)2020年3月10日,有网名反映称:《疫情期间谁动国有资源这块“蛋糕”宁武薛家洼乡为何盗采不止》。笔者在文中描述2020年3月12日晚宁武县薛家洼乡同生同基使用挖掘机装矿石,怀疑是盗采国家资源。同时该文被其他自媒体平台转发。
接到舆情通报后,宁武薛家洼乡及涉事公司立即展开调查。3月14日初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称反映内容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疫情期间谁动国有资源这块“蛋糕”宁武薛家洼乡为何盗采不止》一文中所使用图片非宁武薛家洼乡政府范围内,经与自媒体平台原创作者联系确认,作者承认图片与不是宁武拍摄的。随后原文作者主动在发布平台内对该文进行了删除。
调查结果显示,经对反映内容逐一核实,文中描述的“灯下黑”“破坏山体”“盗采矿石”不存在。
根据调查结果及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涉事公司进行报案。14日,发文者承认发帖有误,并主动道歉。
针对部分自媒体平台随意在网上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这一现象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公安网警解释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建立新闻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制度,不得登载、发送含有违反规定的新闻信息,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应当立即删除。网络论坛等平台虽然无法及时一一核实网帖的真实性,但当发现存在疑问,或者被明确告知属于虚假信息时,应采取管理措施。”
针对不实报道及网络谣言,该公司法务律师说:“网络造谣根据具体情节涉嫌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网络造谣罪:网络造谣罪就是刑法上的诽谤罪,与传统的诽谤罪主体一样,凡是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针对网络安全宣传方面,尤其是像这种虚假信息随意发布应该如何解决?企业委托的律师介绍说:“相关执法人员给出过方案,首先取证截图保留证据;其次报案,同时采取回应辟谣。网络非法外之地,维护网络公共秩序是每个公民共同的责任,网民要对自己发布的言论负责,传播不负责任之言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同基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宁武县薛家洼乡黄草圪妥村南约500米处,由原山西宁武李家梁、大石、洪河煤业三个有限公司及部分空白资源整合而成。在此基础上,这家公司兼并重组整合后成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井田面积7.6805km2,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批准开采2#、5#、6#煤层,可采煤层总厚度12.58米,保有储量7368万吨,设计可采储量4158万吨,服务年限33年。2011年4月21日开工建设矿井。2014年12月19日取得省煤炭厅竣工验收批复。2016年4月份起,同基煤业由轩岗煤电公司接管。目前,矿井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系列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为生产矿井。
目前,我公司按照新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正申报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进展情况为:2018年1月27日通过同煤集团验收,2018年2月9日通过了忻州市、宁武县两级验收,待忻州市出文即可上报省煤炭厅组织验收。
可以说,我公司不论是建设期间还是生产期间,都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人为本,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责任到人,积极推进现代化环保生产矿井建设。该公司全面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把标准化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井下现场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化现场精细化管理,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对每件事、每个过程、每道工序,都做到严格控制、考核和监督,做到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事事有标准,使该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循序渐进,不断深入向前发展,从而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企业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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