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女孩跳楼自杀事件 学校和教育局“缺席”惹众怒

2018-06-26 来源:中正舆情

舆情概述

  近日,庆阳“女孩跳楼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事件相关消息在各大社交平台热传,新闻媒体也纷纷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深入地报道。据媒体称,6月20日下午,甘肃庆阳市一女孩李某奕从当地一高层跳楼自杀,不幸身亡。现场视频显示,当时现场围观者中有人起哄有人鼓掌。而一直紧紧拉着她的消防员,在救援失败后发出撕心裂肺的大喊。据称女孩跳楼与两年前就读高三时被班主任老师猥亵后患抑郁症有关。当地警方曾将涉事教师拘留,但对“涉嫌强制猥亵罪”,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学校曾欲赔35万遭家属拒绝

  6月25日,北京青年报发布报道称,庆阳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教育局曾对吴某厚猥亵李某奕的事情做出过调查处理,对吴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级的处分,对庆阳六中的相关领导作出了纪律处理,并且协调当事人吴永厚对受害人做出经济赔偿。

  对此,李明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教育局曾对吴某厚做过处理,“我的要求就是处理当事人,解开我女儿的心结让她好好看病,但是直到女儿过世也没有收到回复”。关于经济赔偿,李明表示,当时学校给过他一个35万的赔偿协议,但是协议里要求他放弃其他诉讼权利,“我不可能签这个屈辱的协议”。

  媒体指出通气会无学校和教育局的人露面

  6月25日晚10时许,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开“西峰6·20女孩跳楼死亡事件”媒体通气会。会后,有媒体新闻报道中直接指出,涉事教师供职的庆阳六中和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未在媒体通气会上露面。

官方回应

  6月25日晚,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开“西峰6·20女孩跳楼死亡事件”媒体通气会,介绍李某奕自杀过程的同时,也介绍了其此前受到高中班主任猥亵,及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情况。

  1、救援情况

  6月20日15时45分,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西峰区南大街丽晶百货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丽晶百货大楼一女性坐在8楼窗户外侧,欲跳楼自杀。随后民警、消防多个部门前往现场救援。19时15分许,救援未能成功,李某奕坠楼死亡。

  2、曾4次自杀未遂

  李某奕于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后两次因抑郁症服用过量阿普唑仑等镇定类药物自杀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时许,李某奕上到庆阳六中教学楼5楼欲跳楼自杀,被及时解救。今年1月15日,李某奕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郁药物第四次自杀未遂。

  3、班主任猥亵被行政拘留十日

  2017年5月2日,当地公安局以猥亵行为对吴永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区拘留所被执行拘留。吴永厚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市公安局审查,认为对吴永厚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维持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其间,李某奕父亲认为公安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永厚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永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奕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目前,李某奕跳楼死亡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4、妨碍救援2名围观起哄者被行拘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在昨晚的媒体通气会上称,对于事发当晚在现场起哄拍摄视频妨碍救援的人员,目前已有2人被行政拘留,24日又确定了6人,事件正进一步调查中,调查清楚后将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wuye

 1 2 下一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