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街道办彩礼标准引热议 记者“登门”采访仍“口无遮拦”

2018-06-21 来源:中正舆情

舆情概述

  近日,一份红纸黑字的《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在网上引起热议,该标准第一条规定:索要彩礼“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6月20日,上游新闻发表题为“河南一街道办出台彩礼标准:不超过2万,索要彩礼严重者以贩卖人口论处”的新闻,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随后,各大媒体相继对该报道进行了转载。

  该报道称,今年5月,兰考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面向辖区所有居民,颁布了红白喜事标准。标准共有九条,其中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第二条至第八条对宴席标准、参加人员、车辆等方面均作了规定;第九条规定,办理红白喜事的家庭必须要上报村委,村委上报至该中心备案,村委负责监督。

  相关负责人解释“彩礼标准”

  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介绍:

  彩礼标准是不能超过两万元;如果该中心接到举报,他们就会先期介入调解,让女方不超标;如果调解不成,他们会视情节是否交由公安机关调查,如果公安机关查实了涉嫌犯罪,那就是涉嫌贩卖人口或诈骗了。

  标准要严格执行,对辖区所有人都是这样,这样做的目的是倡导婚俗新风。到底是不是贩卖人口或诈骗,公安机关说了算,“结完婚后,你要给丈母娘一千万,我们也管不了,但彩礼钱就不能超过两万。

官方回应

  6月21日,兰考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新闻媒体回应了该事件: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兰考的关注,《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是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起草的一份操办标准,主要是为了抑制农村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倡树文明新风。在制定操办标准时,考虑不严谨,有些语句表述不准确,缺乏法治思维,引起各位网友的热议,下一步惠安街道办将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继续倡树文明新风。

专家观点

  地方政府可通过倡议的方式来提倡、鼓励不要过多索要彩礼、滥办酒席的新风尚。但对普通群众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特别是《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第一条的规定有点耸人听闻,反映了当地有关单位严重欠缺法治思维。

  ——著名行政法律师张新年

  网民评论摘录

  @朱姆斯莱胖胖:街道有什么权利说按照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三水同学_J:此举为了倡导婚俗新风,出发点是好的。但出台这样的政策,当地单位严重缺乏法治思维。

  @雨落龍城_:矫枉过正了,提倡可以,强制出台个这就玩大了。

  @wuli渔儿呀:挺好,彩礼不够人来凑。那就需要这条街道的小伙子锻炼出只给两万彩礼也有姑娘爱的魅力来吧。如果没有这魅力,也只能糊了吧。

  @芒果麻麻__:说是这么说,杜绝不了的,河南的彩礼好高,我周围住着好多河南的,彩礼都是几十万,还都是县里买过房的。

舆情观察

  “天价”彩礼向来被社会舆论所批判,国家法律也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地方部门发布《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的初衷尚可理解,但其将“风俗陋习”和“刑事犯罪”混为一谈的行为,就难免会遭到质疑了。“天价”彩礼与贩卖人口,一个属于“风俗陋习”,一个属于犯罪行为,将两者混为一谈,无疑是在将道德问题法律化。反之,也是在将法律问题“随意化”。法制社会讲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地方部门颁布彩礼标准中“要彩礼过多以贩卖人口论处”的说法,无疑是在挑战法律的严肃性。由此,该标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应。

  整个事件中,地方部门工作人员不仅缺乏基本的法制思维,在面对记者采访时也显得十分迟钝。6月20日,新闻记者就此次事件对地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采访,相关人员居然未能认识到事态的发展,只“一本正经”地对相关标准进行解释。于此同时还妄言:“结完婚后,你要给丈母娘一千万,我们也管不了,但彩礼钱就不能超过两万”。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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