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姓名强奸犯身份证同号 榆林男子反映9年无果反被查二三十次

2018-06-05 来源:中正舆情

舆情概述

  2009年,户籍所在地为榆林横山党岔镇的王先生在西安办事,当晚入住航天城附近一宾馆。王先生入住15分钟左右,有人敲门,开门后进来3个民警,称是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民警,并向王先生出示了警官证,然后就将其带走调查。

  随后,民警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查询发现,这个“王先生”与一名正在服刑的强奸犯同名同姓,而信息库中所使用的身份证号正是王先生的身份证号码,但信息库中的王先生照片和眼前的王先生明显不是一个人。

  经过核实,民警通知王先生:抓错了,而抓错的原因就是他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强奸案犯相同,且身份证号码也一样。“民警告诉我,因身份证号相同,只要刷身份证入住酒店,酒店所在辖区派出所就会发出警报。”民警提醒他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查询并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不然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困扰。

  王先生的身份证是2007年在党岔派出所办的,为尽快搞清楚真相,在被盘查后不久他就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自己的户籍问题,发现自己身份证状态正常,但从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查询发现,录入的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一样,两人长相不同,户籍地址虽属同一个镇,但不在同一个村,该人员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政府部门相互推诿  信息9年未更正

  王先生每年都会回横山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及派出所的户籍大厅,以及榆阳分局、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区法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个部门咨询如何处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王先生的父亲表示:“公安部门称身份证不可能重号,这是公安榆阳分局办的案件,让找榆阳分局,榆阳分局称这是榆阳区法院宣判的,榆阳区法院又说是榆阳区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榆阳区检察院最后说是榆阳分局办的案件……找了9年,去了不知多少回,各部门相互推诿,事情就这样一直拖到了现在。”

  6月1日至6月4日,媒体记者随王天荣先后走访榆阳区法院、榆阳区检察院和公安榆阳分局等地了解情况,三方均如当事人父子所描述的情形一样,相互推诿。

  多次被查 耽误孩子上学

  住酒店被查、贷款无法申请,甚至不敢出去旅游……9年来,王先生基本上每年都会遇到两至三次公安盘查,现在累计被查了二三十次了,最后都发现信息错误,将他放走。

  今年孩子要在西安上幼儿园,又因为自己有“案底”,社区不给开证明,导致孩子可能无法上学。“我和妻子都准备商量办理离婚,让孩子的监护权归我老婆,不要耽误孩子上学。”王先生说,这个事情如果一直得不到解决,会影响自己一辈子。近日他又回榆林,希望能将这个困扰他9年的问题彻底解决了,自己也能安生过日子。

  “我希望相关单位能够调查清楚,把我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的违法记录消除,并恢复我的名誉,从2009年至今的精神损失赔偿给我。”王先生表示。

官方回应

  6月1日,横山区公安局党岔派出所民警表示对媒体:“我们对党岔镇名与王先生同名的人进行核实调查发现,在党岔镇与王先生同名同姓的男子家庭住址不同,电话与该男子核实确实为涉案男子,曾在监狱中服刑10年,但是实际犯案人员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并无犯罪记录。”

  6月4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对采访媒体表示,已安排案审人员展开调查,并前往榆阳区法院调取案卷,待调查后予以回复。

网民评论摘录

  @Z1848652889:与罪犯身份证号相同,难道不是公安部门的责任?应该错抓一次,赔偿精神损失费一次。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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