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制假行为直接入刑 公众为其手动点赞

2018-03-11 来源:中正舆情

  2018年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知识产权保护及假货治理被多次提及。从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角度,为打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引。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提案中提出对制假行为“直接入刑”。据了解,这是朱征夫第二年提出“打假”提案。

制假入刑再入提案

  “治理假货如同治理酒驾,不对制假行为作最严厉的遏制,治理假货也就无从谈起。”朱 征夫说,要提高制售假犯罪的法定刑,并加大对制售假人员的经济惩罚,发挥立法对制售假犯罪产生威慑和预防作用。同时,也要完善制售假违法犯罪的行刑衔接制度,未构成刑事案件的售假人员纳入行政管理范畴,再犯则进入司法阶段加重处罚,形成售假重罚的闭环,不放过任何一个售假主体。

  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朱新力也在提案中建议设立更高的惩罚性赔偿措施,实现“一次造假、终身负债”的经济制裁。在提案中他建议加重法律责任,增加违法成本:一是明确设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以限制适用缓刑;二是取消倍比制罚金规定,提高罚金数额;三是强化附加刑的力度,增设终身禁止从业等规定;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制假售假者从市场生产活动中彻底排除;五是设立更高的惩罚性赔偿措施,以经营额为计算基准,实现“一次造假、终身负债”的经济制裁。

  中国的假货问题严重

  2017年阿里曾公布一组数据,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排查出4495条销售额远超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执法机关接收1184条;公安机关能够依据现行法规进行刑事打击的为469例;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比例不足1%。

  立法滞后,制假售假犯罪成本低,犯罪收益远高于犯罪成本,容易造成制售假犯罪的累犯、再犯。朱征夫认为,中国经济正在经历转型升级的爬坡过坎的关键时刻,假货已经成为新经济建设的毒瘤,必须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

  舆情观察

  通过立法来遏制不法分子制假售假,在一程度上将起到震慑作用。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横行当道,然而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惩戒力尚不足以让假冒伪劣 “胆寒”。法律法规对制假售假行为“太温柔”,有的时候仅停留在罚款与整改的层面,让一些人有恃无恐,以至于肆无忌惮,甚至于本来正规厂家也投机取巧,遁入“假”门。

  根据舆情反馈来看,“制假行为直接入刑”赢得了舆论的支持与称赞。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不断流于市场,公众对于“假”早已厌恶。假货太多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政府的形象产生了影响,网民也质疑政府不作为,引发了较高的舆情风险。此外,淘宝平台假货问题严重,阿里巴巴企业形象或多或少也因此受损,相关舆情风险也呈现较高的状态。故此提案实行,一方面可以缓解政府舆情风险,重塑政府形象;另一方面阿里巴巴也可以趁机整治假冒伪劣商品的风气,建立更好的企业口碑。但是制假入刑的量刑标准有待考证,相关刑法一旦过重或者过轻都会引起网民的反感,对于政府处理问题的方式产生争议,对相关处罚出现分歧,从而形成新一轮舆情。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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