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拟个别下调 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惩戒引聚焦

2020-10-16 来源:网络舆情

  舆情要点

  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介绍,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据悉,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舆情反馈

  该消息经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人民网、@央视新闻、@中国长安网等快速转发,讨论热度攀升。截至10月13日,微博话题#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阅读量达2.7亿次,讨论量达2.7万次;#中国修法拟调整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阅读量达2.1亿次,讨论量达2.8万次。随后,舆情热度在网络新闻与微信公众号平台持续发酵,新华网、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相继发布报道。

媒体报道与网民评论高频词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公众要求调整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也一波接着一波。“14岁以下要不要负刑责”这一法律层面的话题,早已成为舆论场上的敏感点。因此,“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等被报道后,快速引发热议。媒体均指出,从特定情形到特别程序再到个别调整,立法机关的此番表态应当说让“恶意年龄补足制度”已经若隐若现。

  从网民方面的反馈来看,普遍对这一调整呈支持态度。13日10时40分,@中国长安网发起是否支持“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的投票,截至13时已有6.4万人参与,其中6.2万人投支持票。不过在留言中,也有人对何为特定情形和特别程序展开讨论。有声音指出,部分恶性个案引起的网络舆情并不少见,但是,特别程序的启动却不能基于舆情热度的高低,而要严守法律边界,立足事实与法律。这也提醒司法机关,后续形成具体法律条文后,需要对此做进一步的普法宣传与舆论引导。

  舆论普遍认为,此次拟定修改,是一个巨大突破,从之前14周岁以下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转向可能要承担责任,这是从无到有的突破,意味着那些有恶劣犯罪行为的低龄未成年人不能再逍遥法外。有评论文章指出,不能一味对未成年人搞重刑主义,但也不能对明显有社会危害性的孩子听之任之。此次“两条腿走路”是少年司法实践的升级,期待后续法律条款的颁布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能齐头并进,真正地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同时,也减少因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而引发的负面舆情。

  谣言破解

  1. 谣言:10月12日,一网传图片显示青岛累计确诊71例,有网民将此视为近期疫情爆发数据。

  辟谣:当日,微信公众号“青岛辟谣网络平台”对此辟谣并做出说明。经查证,累计71例是年初疫情爆发以来青岛的确诊总量,并非本次疫情的确诊数量。

  2. 谣言:10月12日,网传深圳地铁6号线因脱轨导致推迟运营。

  辟谣:当日,@深圳网警发博辟谣。经查,6号线推迟运营乃设备故障所致,并未发生列车脱轨情况。相关不实信息配图为当日6号线列车连挂救援过程,两列车正位于出入场段道岔位置,并非列车出轨。目前深圳地铁各线路均正常运营。

  3. 谣言: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朋友圈”出现一则“金堂政务大厅招聘文员”的消息。

  辟谣:10月10日,@金堂发布通过微博辟谣。金堂县行政审批局从未授权任何人通过网络发布关于“金堂政务大厅人员招聘”的信息,更不会通过非官方渠道进行人员招聘,希望大家以官方渠道消息为准,不传谣,不信谣。

责任编辑:乔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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