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芽被家暴事件”引热议:联动处置助力舆论平稳回落

2019-11-30 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网民观点选摘
“宇芽被家暴事件”引热议:联动处置助力舆论平稳回落

  1.严厉谴责家暴行径

  @萘熠火火:家暴男是最可恶的。

  @簪花人间_:家暴真的一生黑!不原谅!

  2.点赞宇芽勇敢发声,希望受害者都不要对家暴纵容

  @123321123变:她勇敢走出来,鼓舞了很多正在惨遭家暴的也会站出来。

  @刘同:家暴有一次,就有第二次,证明对方在心里已经把你踩在脚底,无需妥协。如果发觉别人不爱你,你一定要爱惜自己。

  @张怡筠:家暴不是家庭私事,是暴力犯罪。受害者请捍卫自己权益,一味姑息对方不是挽救爱情,而是折磨自己。

  3.呼吁严惩家暴行为

  @庄里的大尾巴狼:才拘留20天吗?感觉家暴的犯罪成本还是太低了。

  @小五的故事199305:拒绝家暴!要求严惩家暴!

舆情点评

  “宇芽被家暴事件”因曝光者“公众人物”的身份,加之曝光视频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且正值“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在多方因素聚合推动下,促使舆情裂变式升级,引发舆论高度聚焦。

  此次舆情发酵过程中,舆论聚焦点始终围绕在反家暴事件本身的讨论上,未出现舆情移焦现象,这与相关部门的妥善处置密切相关:

  一是主动介入,表明立场,有效回应舆论期待。事件发生后,重庆市妇联第一时间通过官微发布通报,及时介入并表明立场,主动跟进、提供维权服务,获得了舆论认可;紧随其后,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也通过官微进行通报,表明已介入调查,有效回应舆论“希望执法部门能高度重视”的期待。

  二是联动处置,动态通报,助力舆情平稳落地。相关调查及处置结束后,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再次通过官微通报处置结果,且表示江北区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当地妇联、公安、法院共建的“链条式”内外联动处置机制,有力形成了一张“反家暴法治网”,助力舆情稳步回落。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部分媒体助力澄清“相关结果已经是警方依法能够作出的最大最重的处罚”,受害者“宇芽”也通过自媒体对处置结果进行解释并感谢警方,但仍有少部分舆论认为处罚过轻,指出公众对相关问题的界定仍存认知盲区,这也提醒相关部门在类似舆情的应对中仍有完善空间:

  一是通报可详细阐明依据,释法明理效果或更佳。类似舆情的回应中,相关部门不妨将惩罚力度与哪些依据紧密相关、为何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进行处置等,予以详细阐明,官方第一视角释法效果可能更佳。

  二是借助热点事件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反家暴意识。此次舆情爆发后,不少网民表示对“同居关系是否属于家暴”“惯犯可否累加处罚”等涉及家暴的专业知识了解不够,相关部门在舆情应对过程中,也可酌情对公众认知模糊地带进行普法,借助热点事件提升公众反家暴意识,可能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反家暴小贴士

  1.家暴不分性别

  传统思维中,女性是婚姻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默认为女性,但实际上,男性也有可能成为被施暴者,而这一问题往往为公众所忽视。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采用去性别化的用词“家庭成员”,来定义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者。这表明,《反家庭暴力法》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一视同仁。近日,温州与长春都签发了当地“首例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再一次体现了法律对男女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受害者不分性别”,是反家暴的一项基本常识。

  2.家暴有多种类型

  需要明确的是,家庭暴力不单指作用于身体上的暴力,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宇芽被家暴事件”引热议:联动处置助力舆论平稳回落

  3.遭遇家暴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运用法律武器勇敢对暴力说“不”,是惩治有关行为的最佳手段。201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其颁布实施后,各地还积极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助力有关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如,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拟在既有反家暴法的基础上,推出更多细致有效的举措,提供更健全的服务保障。家庭暴力中的受害家庭成员,可通过运用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远离家庭暴力,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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