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溺亡事件立案!昆明警方17天就调查出了这?

2019-11-03 来源:中正舆情管家

  终于,在等待了17天之后,李心草落水溺亡事件立案了!

  她的母亲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痛哭!

  最近,有媒体报道,据李某草家属收到的立案告知书显示,昆明警方对罗某乾强制猥亵侮辱一案立案侦查,对罗某乾等人过失致人死亡一案进行立案侦查。根据司法鉴定,李某草的死亡原因为溺死。

事件回顾

  10月12日12时许,@李心草妈妈 发帖称,其女儿李心草于9月9日被发现在云南盘龙江中死亡,警方表示其系醉酒自杀。但通过监控发现,当晚李心草被室友带来的两名男性朋友“强制猥亵”,存在激烈反抗、被打耳光等诸多疑点。10月12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成立工作组对此事进行核查”;14日晚,昆明市公安局“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

  10月15日,中正舆情管家曾就事件进行过分析——李心草死亡事件|“麻木”的警方?嗜血的媒体!

有权威媒体再次对此事进行评论

  人民微评:李心草生前遭遇了什么?

  尽管信息简约而有限,但“强制猥亵侮辱”等表述,不仅瓦解了一些蛊惑人心的言辞,更让人窥见李心草生前屈辱,背后存在怎样的暴力?法治之光照拂,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终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请相信一株小草的倔强,请用公正还李心草公道。

  央视热评:李某草死亡案 向公正迈出重要一步

  立案侦查是刑事诉讼的起点,也是走向公正的起点。案件之后走向,取决于证据收集情况和司法机关认定。案件已经在正确的路上,李某草的家人以及全社会都再耐心等等,公正就要来了。

  新京报:李心草案涉“猥亵”情节被立案,离真相更近一步

  真相在哪里,正义就在哪里。随着公众舆论的持续关注,特别是当地警方的重视处理,李心草案“峰回路转”,从“无刑事责任追究”到以两大具体罪名立案侦查,案情真相的轮廓正越来越清晰,而正义的到来也愈发可期。

  从立案告知书内容来看,我们可以分析出一些暂未公布的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可见,公安机关已掌握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的犯罪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而舆情信息中的另一个细节也引起小编注意。

  警方对案件不予立案应当将原因告知控告人(此事中指受害者家属),但并未说明立案后应当将立案告知书告知控告人。但在此事中,警方却将立案告知书给予受害者家属(媒体称),这与之前几乎阻绝的沟通效率形成的强烈反差,其中缘由值得细品。

  如出一辙的是,此案的新进展依旧是媒体通过受害者家属而得知,就如同前段时间,家属是通过媒体而得知“情况通报”。而当地警方却一直未主动向公众通报案件进展。从立案告知书的内容可以看出,虽表面上对案件事实有所回应,但实际上并未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焦点进行解释回应,如“过失杀人”,这“过失”,究竟是怎样的过失......有网民调侃道,“好像说了啥,又好像啥也没说”。

  这些都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并没有回应社会舆论的意识,也毫无舆情管理的思维,似乎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翻案卷宗。对舆论浪潮竟毫不知情,以至于舆论中的负面情绪不断发酵。

  此前,当地警方对媒体所发出的“情况通报”作出回应称“不知情”,但也没有对是否存在“情况通报”这件事做出辟谣,声称没说过但也没否认,这不禁让舆论质疑,其是否就是默认了“情况通报”的真实性,还是当地警方的最初决定就是不立案?但是,不排除这可能是当地警方通过媒体放风来试探民意,又或者是内部信息被透露。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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