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亡了,"辫子"呢——福州民警被外国留学生追着打

2019-07-14 来源:舆情观察

  大清亡了这么多年,可是有人的辫子,没留在头上,留在了心里,压弯了脊梁,弄伤了膝盖。

  7月9日,福州网友爆料:福州鼓楼区一外国男子骑电动车违规载人被交警拦下。交警示意男子把车停到路边,拔下车钥匙。谁料该名外国男子不仅不听,还怒吼推搡打骂交警,暴力抗法。

  好在增援警察赶到后,将外国男子制服,周围群众也愤愤不平,声援该交警。最终民警将该男子传唤至鼓楼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警方对该男子进行了处罚后,其所在学院福建农业大学将该男子带回。

  警方在通报结尾表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是一个友好国家,更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

  奇怪的是,如此识大局、讲大义的福州警方,却遭到了网友的指责。这是为何?

  第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所以至少这名外国男子应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去年10月19日还是在福州,同样是电瓶车这样的事,赵某平因无牌非机动车驾驶被执勤交警扣查电动车,心有不满,当晚,她发了一条微博泄愤。结果赵某平第二天上午就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整整两周。可见警方执法不公。

  第二,该名交警与外国男子对峙时,安全距离没有,警械装备没有,语言警告没有,警组配合没有,甚至最后一跑了之。面对外国男子,该名交警放低了警惕,交警的同僚未进行拍摄执法,说明不单单是一名交警对涉外违规人员另眼看待,整个警队都这样看待。甚至可能是专门学习过,处理外国人的违规问题,要小心,要注意身上这套警皮。这不是个例问题,而是警队的处理机制问题。

  第三,与福州警方形成鲜明对比的,有下面两个案例:4月7日,一名日本男子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执勤交警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该男子当场顶撞,交警随即要求其道歉。对于警察的强硬态度,该名男子嬉皮笑脸,以语言不通和大使馆为由,多次对交警的要求不予回应。6月29日下午,休斯敦火箭队球星哈登在上海参加商业活动,结果因为一行人在骑电动车时未能遵守交通规则,遭交警拦下。以上两个案例中的警察,均被媒体和网友大加赞赏。

  第四,随着中国国力的增长,我们的外交部,处理涉外问题理直气壮、不卑不亢。为何到了日常交规这一块,还是如此掉链子,挺不直腰杆呢?在国外,抛开贫富贵贱不说,如有外籍人士违反交规,一般都会就事论事,正常处理。最重要的是,国人眼中的外国交通秩序也更加井然,国人并未因他们秉公执法而有任何非议。

  福州警方被外国留学生追着打,给予对方从轻的处罚,福州警方双标执法饱受争议。而秉公处理的交警,只是坚持了基本的正义,几乎被尊为民族英雄。可见“逆向民族主义”潮流之下,来百姓对涉外事件的期望有多高,就会有多低。

  外国人人傻钱多,外国人素质很高,外国人招惹不起。大清亡了多少年,这个概念在我们心中就转了多少年。是时候,中国有一点文化自信,不管是中国人外国人,执法都应挺直腰杆,一视同仁;是时候,中国讲一点大国情怀,免费告知这些被宠坏的外国宝宝——他们已经不是小孩。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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