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遭殴打案”震惊全国 全网缉凶当地警方却在“摸鱼”

2019-06-27 来源:中正舆情管家

舆情概述

  6月24日,一则“深夜街头一女孩遭男子拳打脚踢、撕扯衣服、拖行”的视频引起人们关注。该男子的暴力行为令网友愤怒。截止当日22时,相关视频在微博上的浏览量超过700万次。

  网传视频的画面显示,事发时间为6月22日0时44分,一名女孩一边看手机,一边在街头行走。迎面走来的男子突然用拳头重击她头部,女孩随后倒地。视频显示,该男子继续连续用拳头重击或用脚踢女孩的头部和腹部。视频第1分33秒左右,该男子欲脱掉女孩穿的短裤。随后,该男子拽着女孩的头发将她拖出了视频监控区域。

全网寻找案发地点

  该视频内容引起人们愤慨。25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纷纷发布消息,呼吁网友发挥力量,共同揪出此人。一时间,形成了全网搜索的“壮举”。

  25日9时53分,公安部新闻中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连发多条微博,呼吁全国网友转给此视频给更多人,吁请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并正告嫌疑人尽快投案,法网恢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根据网友的反馈,全国多地警方也开始介入调查。截至25日中午,四川绵阳、广东梅州、山东聊城、广东阳江、福建莆田等地警方先后回应称,“经排查,当地未发生类似警情”。

绵阳网警主动引导舆论

  24日晚,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已经介入调查该暴力事件。经初步核查,截止目前,并无迹象表明事发地在绵阳境内。该工作人员表示,绵阳警方将继续关注,同时也希望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尽快查明案发地,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6月24日21时47分,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发布消息称,仅凭一段没有明显标志建筑的夜间视频,确实无法找到源头,我们也在等原博正在联系的投稿人提供更多线索。

  6月25日3时42分,@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发布案件线索整理消息称,该视频最早来自于山东聊城一个酒吧聊天群,来源为转发,目前正在进一步找源头。

案发地确定为大连

  有媒体消息称,事发地点或为大连,大连华东路派出所民警称,22日凌晨苍山路,确有一名女子被打的警情。该媒体记者通过监控比对发现,现场的地砖等细节均高度一致。目前,警方正在核实。

  25日15时20分,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核实,近日网传“女子半夜遭到殴打”视频,系该市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6月22日凌晨1时许发生的一起警情。被害人吴某(女,29岁,辽宁盘锦人)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殴打,吴某拨打110报警。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

相关法律引发争议

  事件发生后,微信公众号“法海行舟”发文称“大连殴打事件暴露了刑法的荒唐”。文章作者讲到,该犯罪嫌疑人判不了死刑,甚至差一点判不了刑,如果他殴打以后没有猥亵行为,如果他以前认识这名女子,并且和她有点矛盾,他只能受到治安处罚,最高是十五天行政拘留。

  犯罪嫌疑人用拳猛击女子头部,女子倒地后,他还有脚猛踹女子头部,这两个动作持续了十几轮,网民看了视频,都以为受害人有可能已经死亡了,最起码也是奄奄一息了。但现在伤情鉴定,该女子只是软组织挫伤,只构成轻微伤,构不成刑法意义的轻伤,更谈不上重伤了。这就是刑法的荒唐,以这样残暴的手段殴打他人,竟然有可能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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