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区高空坠窗致男童死亡 谁该为悲剧“买单”?

2019-06-23 来源:中正舆情

舆情概述

  6月13日,据澎湃新闻消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某小区20楼一扇玻璃窗坠落,砸中6岁男童。6月16日上午,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中头部的5岁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男童家人称,医疗费用超过7.5万元,而事发的小区物业部门只代交了三千元押金,而在出事时物业声称会帮受害者家属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6月17日,据媒体消息,发生坠窗事故的小区物业管理处回应称,已同涉事业主、租户共同垫付了庄某的全部医疗费用8万余元,并已对小区内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窗户进行了维修更换。

  据了解,半个多月前,该小区另一扇玻璃窗从8楼坠落。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章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相关回应

  福田区住建局

  6月16日5时12分,深圳被小区坠窗砸伤的男童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发后,深圳福田区住建局立即派出督导小组前往御景华城小区进行检查,督促物业对小区所有住户的窗户、阳台等进行详细的排查,并责令御景华城物业管理单位最晚在17日排查完毕,将问题汇总;另外,区住建局要求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在接下来的雨季、台风季消除安全隐患。

媒体观点

  检察日报:避免高空坠物惨剧,关键在事前预防

  如今城市高楼林立,密集度仍在攀升,楼间距日益缩短,这种情况下,高空坠物的危害性更加不可估量。因此,政府管理部门要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在建筑设计交付审查时,把预防高空坠物作为一个审核条目,从建筑设计是否科学、用材是否扎实、是否有坠落物缓冲等方面,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在建筑投入使用后,也要督促建筑管理单位开展切实有效的防高空坠物例行检查。事无巨细,安全第一,比起事后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事前防范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澎湃评论:小区在老化,管理需更新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悲剧经常发生,血的教训应该吸取。刮风下雨时,要么离高楼远一点,要么贴着楼下走——此次悲剧中的窗户就是落到外墙的1米之外。但这起悲剧背后,更系统性的问题是中国城市小区的老化。该小区2005年建成,已经过了15年,很多东西已老化了,6月初就发生过坠物事件,所幸没有伤人,不想意外再次发生,酿成惨剧。居民自家的窗户都如此老化,不难预见,那些公共设施的老化就更加厉害,也很可能无人管理。

网民观点摘录

网民评论词云

  @楚哥:问题在如何防止类似悲剧

  @村边老王头:明显的门窗做的尺寸不对,谁做的谁担责!这和外墙贴瓷砖一样,用合格的粘合剂瓷砖绝不会掉,偷工减料肯定会出问题

  @o越位o:物业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别***只管收取物业费。

  @四虎专员:超过6层建筑属于高层建筑,窗户一般建议客户做内开的,外开有风险。一般设计师都知道的道理

  @月当空Haoyuedanagkong:现在城市高楼林立,高楼坠物事件频发,将会可能越来越多,推拉窗户、老旧楼房空调外挂机等都是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舆情观察

  1、物业公司舆情风险管理意识缺失

  据媒体消息,男童舅舅称“出事的时候,物业是说会帮我们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受害者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救治,物业也向家属宣称之后的所有医疗费用均由其承担,这一行为看似积极应对,但其实际上在入院后仅垫付了3000元押金,这一行为的曝光不禁让公众觉得物业公司言而无信,开始只垫付3000元押金也让人质疑其态度敷衍,不负责任,这也看出该物业并无舆情应对意识,这一举动毫无疑问会增大后续舆情风险。物业公司若能在起初承担全部责任则会表明其在处理事件中态度的积极的,也能塑造出一种负责任的形象,后续的舆情表现也会呈现出不一样的效果。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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