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从业限制” 让性侵害者远离青少年

2019-06-10 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人物简介

  近日,上海市1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

  从适用范围、入职审查、从业限制、执行机制、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相关单位对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行业人员开展入职审查时,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关口的前置。

网络舆情风向

  《意见》发布后引起社会和网民的强烈反响。超九成网民认为《意见》的发布让未成年人的成长更多了一片蓝天和保护网;超六成网民认为一定要尽快在全国推广,落实到位;另有三成网民希望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能不断完善。

微评论

  @宿迁律师刘录:《意见》是“良法”,符合社会正义和民众的朴素情感和道德诉求,必然会得到支持,也能够很好地执行。

  @Heloise_Pr:希望受害者勇敢地举证报案,也希望社会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给予他们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yn牵手:希望全国各地都推广这个政策。

媒体解读

  发布恰逢其时、具有创新意义。

  《意见》框定了从业限制的范围、规范了从业限制的执行、设定了从业限制的救济程序。建立“从业限制”制度,对有性侵史者加以职业限制,特别是禁止他们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可以起到很好的威慑和防范作用,也能够缓解社会必然存在的担忧情绪。

  上海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表示,检察机关分析发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再犯可能性高,而且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隐蔽性更强,再犯预防的必要性非常突出。有些有性侵经历的人员性侵成瘾,即使曾经受到过法律惩处,也很难说从此不再犯。如果不加以限制的话,让他们处于以前犯罪时类似的环境,可能会再次触发犯罪的冲动。

  因此,在职业准入方面为保护未成年人树起一道“隔离墙”非常必要,将防范关口前移,有利于从源头上斩断伸向孩子的罪恶黑手。

  《意见》的发布具有积极探索作用。事实上,从业禁止相关内容法律早有规定,但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措施,普遍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意见》建立了执行监督机制,规定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依职权对用人单位落实从业限制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对于拒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这对防范性侵未成年人悲剧的发生是一个很好的探索,也是在法律基础上的精准施策。

  值得全国推广,建立犯罪信息库。

  据悉,上海各部门正在结合工作实际对这份《意见》进行细化和落实。限制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五年改革规划。限制涉性侵犯罪者从业这一做法正在向全国铺开。

  少年司法领域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说:“全国应该建立这样一个网络系统,不光上海可以查询,如果这个人到其他地方,也可以查询。可以避免这些人在一个地方不能就业,跑到另外一个地方不能查询就发现不了。上海探索对将来推动国家相关立法完善也是很有意义。”

  虽然《意见》目前仅是一份地方性文件,但从长远来看,确有必要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迈开国家立法的步伐,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入职查询等制度,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wuye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