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游乐园滑梯事故:是错在无视监管,还是错在监管“不力”?

2019-05-07 来源:中正舆情管家

事件概述

  5月1日,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太平镇的一家名为“孩子的院子”的游乐园,发生了一起游客冲出滑梯防护设施事故,造成2名成人伤者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12名受伤游客正在医院接受救治。对于此次涉事游乐园,网上关于其安全性的差评很多,且有关部门早已勒令其停业。目前,涉事负责人已被控制,游乐场暂停营业。此次事件属整改期间擅自营业。

  涉事游乐园历史问题

  2017年,该游乐园刚开业后就发生云梯坍塌事故,三人受伤。随后还发生过一起小事故,有一个小孩冲出滑道受伤。

相关回应

  1、太平街道办事处方面

  5月2日凌晨,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天府太平”发布通报,称截至5月2日2时,14名受伤游客中2名成人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12名受伤游客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已被控制,该乐园已被责令停止运营。

  2、涉事游乐园方面

  5月2日,据涉事游乐园微信公众号“孩子的院子”得知,该公众号已发布闭园通知称,从2019年5月2日起闭园升级整改,暂停接待游客,具体开园时间另行通知。

媒体观点

  中国青年网:成都游乐园滑梯事故暴露监管短板

  现在儿童游乐设施越来越多,但很多儿童游乐设施成本较低、安装方便,而且对孩子的吸引力非常大,所以主题公园,购物中心,大型商场,户外公园甚至室外大型活动很受孩子们的青睐。但是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系数至今还远远未达到令人放心的阶段。目前,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并未将室内儿童游乐场纳入监管,致使对其进行卫生监管缺乏明确依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质监部门只负责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管,海洋球、滑梯、攀爬等小型的儿童游乐设备并不在特种设备范围内——也就是说,由于缺乏相应的准入门槛、具体的强制标准以及严格的监管,儿童游乐场一直处于一种“裸奔”的状态,直到现在都没有一部关于儿童游乐场的安全条例。

网民观点摘录

  @来自大明湖畔的校草:必须严惩!这样有安全隐患的营业场所不知道还有多少!

  @夜空里的兰星 : 有令不止谁之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何在?!一年多的违法行为,非要用无辜的生命来提醒有关部门要执法吗?!我国的法律和政府部门都是摆设吗?

  @从此是画 : 出了问题,有关部门开始甩锅了

  @阴阳与五行:五一假期,安全第一,责任在谁?

  @ORIONLLLLL:首先要问责当地安监部门渎职,监管不到位;其次要问责游乐场法人危险源辨识不全面,防范措施不到位。

  @哆啦a梦的美人:这个游乐园就该关闭,年年出事,去年去过一次!特别不规范。安全隐患特别多。去过一次就进入了我的黑名单!今天起来就看到出事新闻!哎。

舆情观察

  亲子游乐秒变事故现场,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惨重。而类似事件,近年来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在儿童游乐设施方面,出现安全问题后不应该留有任何余地。今年五一节假日期间,短短两天内竟连续出现两起游乐场所安全事故,事件一度成为舆论热点,节假日期间安全事故类舆情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据消息,该涉事游乐场所此前已发生过类似事件,此次事件的发生属于“重蹈覆辙”。此前涉事游乐园已被调查出诸多违法行为,其中包括该公司聘用的游园设计人员无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也未经过专业培训;且园内整体布置、设施的设计施工等均未聘请第三方机构,也未通过第三方机构安全验收。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已要求其停业整顿,但其依旧无视风险,违背相关部门规定擅自“悄悄”开门营业,导致舆情事件发生。

  作为安全责任方,应当有权对游客的安全高度负责,定期对游乐场所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排查安全隐患。涉事游乐场所却在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后依旧私自营业,这是漠视法规,漠视游客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此次伤亡事故的发生也可以看出该游乐场所并未吸取之前的教训,同时也反映出涉事方自身安全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舆情管理思维。

  在此次事件中,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有关部门早已下令要求其进行停业整顿,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出现此次“2死12伤”的结果,这也不得不让公众质疑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另有苦衷”。街道办针对此事回应虽较为及时,但其提到“没法天天盯”这一言论引起网民不满,网民质疑有关部门虽无法“天天盯”,但也应在涉事方整改中定期监督,否则如何知晓其是否真正在整改。这也侧面反映出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过程中依旧存在纰漏。

  作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强问责机制并加大排查力度,针对问题机构一律按照相关要求责令整改,并在整改过程中进行监督,在事故发生后,也应建立有一套问责追责机制来惩前毖后。并在节假日到来之前做好安全应急紧急预案,在节前提前进行检查,最大限度的消除儿童游乐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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